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随后的几天,阿奴彻底失去了方向的概念,只能沿着炎热的峡谷一直走。达果的警告还含了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绝对不能回头。达果喜欢阿奴又恨着她,只要阿奴在此孤身出现的消息被他的族人知道,为了他的威信和颜面,绝对会杀了她。博噶尔人是父权社会,女人哪怕是女儿和姐妹对他们来说也不过是财产和物件,可以用来买卖,拿来交换和当做礼物赠送,像他阿哥那样的傻子是凤毛麟角。所以阿奴只有乖乖地按着他说的话去做,即使明知前面就是无人区。
三天后,他们在一处笔直的山峰前碰上了昆达,前面没有了路。
阿奴仰头看着垂直九十度如刀削一样的崖壁,一阵眼晕,连根藤蔓都没有。他们分散开来四处寻找出口,最后刘仲叫道:“这块石头为什么滑溜溜的,这么干净?”
昆达跑过去一看,喜道:“是野牛,阿奴玛,野牛!”那块石头是野牛蹭痒和磨角的地方。
昆达循着野牛的粪便和足迹,找到一条悬崖边上的小道,其实也不算是道路,只是大家从徒步改作了攀岩而已。
第十天的时候,疲惫不堪的一群人终于到达西兴拉山脚下。
他们决定休息一天,储备粮食,恢复体力。
大伙儿一屁股坐下,第一件事就是将靴子拔出来,靴子闷热,他们的脚都抠烂了,靴子又倒出几只蚂蟥,这已经是每日必做的事,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蚂蟥,最多的一次找出四十多只,他们已经麻木了。
这里几乎天天下雨,身上都散异味,森林里还散腐木烂叶的臭味,久而久之,大家也闻不出来。人人手上都是血泡,那是拽溜索拽出来的,有时候还要像猴子一样抓着藤条荡过山谷。刘仲和丹派第一次荡过去的时候,山谷里绵绵不绝地回荡着他们的惨叫。
一路上,猎物很多,他们还碰上了老虎,老虎当时对他们不感兴趣。阿奴有时候会采集一些能吃的野果,食物倒不匮乏,就是水源很成问题。溪流里的水阿奴不让喝,怕有寄生虫蚂蟥什么的,尽量在江边水流湍急的地方取水,还要煮开,所以每日都要忍到宿营的时候才有水喝。幸亏吐蕃人都有随身带碗的习惯,云丹的碗尤其高级,是个铜碗,可以烧水,虽然没有罗桑的铜盆大,要烧好几次才能让大家都喝上开水。峡谷的海拔很低,水可以烧开。
&1t;ahref="id="zsy">si1uke。&1t;a>
阿奴问刘仲:“硬要跟来,现在后悔了吗?”
刘仲刚刚吃饱喝足,正跟云丹并排躺在芭蕉叶做的床上,闻言咧咧嘴:“至少东西能熟,从到吐蕃,我就没吃过熟的东西。”高原上的食物都是半熟的,煮熟的牛羊肉还带着血丝,看着血淋淋,一开始都吃不下,现在也习惯了。
阿奴抿着嘴不说话,刘仲怕她难过,连忙说道:“这里风景真美,走一趟不虚此行,就是辛苦点也值得。”
“哪怕会送了性命?”
“我是福将。”刘仲大言不惭,见云丹和阿奴都抽着嘴角,一脸古怪,连忙叫道:“是大师兄说的,对吧,长风,你不是说跟着我总能化险为夷。”
李长风应道:“是我表叔说的,那时候你在大岗山上救了我,他就说你是个有福气的人,后来在打箭炉,一刀穿心都没死,他说要我跟着你,保证长命百岁。”他不小心泄露了当初死活要跟着刘仲的秘密,顿时嘘声四起,李长风现失言,见大家眉宇之间只是嬉闹,刘仲也无不悦,方放下心来。
刘仲想起当初从京城辞别皇祖母和皇伯父,前往梁都不过是一年前的事,现在自己却衣衫褴褛躺在这荒无人烟的原始密林之中,跟以前绮罗丛中的生活对比,真真恍如隔世。那时才出了京城没有两天,就碰上了劫杀,随后青姨和舅舅带着他一路奔逃,直到遇见阿奴,之后更是惊险连连,可是每次都能保住性命,那阿奴也是他的福星,带着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神奇美丽而又蛮荒的世界。
他偷眼看了看阿奴,她正在江边清洗头,那水是山上融化的雪水,虽是盛夏,仍然冰凉,连忙叫道:“别洗啦,万一生病怎办?”那个在毛垭大草原倒下不起的奴隶阿昌,据说一开始就只是着凉而已。
阿奴转头道:“没事,就是用篦子沾水梳梳。”有虱子了。
阿奴带了篦子,众人欢呼,纷纷跑过来,阿宝也有一个,这些东西女孩子都随身带着。大家互相帮忙篦头,只有丹派原来是个光头,现在只有一点茬而已。
一群人跟猴子似的嘻嘻哈哈对捉着虱子跳蚤,阳光照在他们黑乎乎的脸上,每个人都那么开心。
很久以后,刘仲还记得那天的心情,那是一种很纯粹的快乐,连身上所有的毛孔都惬意地张开呼吸着那种愉悦的气氛。湛蓝的天空,炙热的阳光,神秘美丽的雪山,滴翠的山林,不知名的烂漫山花,沁凉的江水,空气里还有一股山林特有的清香。。。还有一只红棕色的小熊猫路过,白色的眼眶,小猫一样稚气的盯着他半晌,方晃着棕白环纹相间的毛茸茸的长尾巴慢腾腾爬上树走了。
阿奴的脸上蹭了块土,可笑她倒是把头弄干净了,却忘记了洗脸,大家窃笑着都不告诉她,任她带着幌子四处招摇,最后云丹看不过,抓她过来将脸擦干净。看他弯着腰小心翼翼的给阿奴擦拭灰斑,嘴角上噙着一丝溺爱温柔,刘仲现云丹原来真的真的很喜欢她,不止是嘴上说说而已。那自己呢,阿奴对自己而言又是什么?十一岁的刘仲似乎忽然迈进了一个让他迷茫的世界,然而这个念头只是一晃而过就被丢开了,阿奴嫌云丹擦得太久,两人又吵开了。
第二天,跟以往翻雪山只要过垭口就可以下山不同,昆达说,他看过方向了,直接翻过西兴拉,怎么走都要经过博噶尔的人寨子,现在只有横着,他的手比划了一下,横着切过山顶那些雪瀑布,下到另外一边。西兴拉是座季节性雪山,山上的冰雪要十月份才会完全消融,现在大约才七月,翠绿中点缀的那些雪瀑布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大伙儿后来想起才感觉后怕,为什么会把命交到昆达那个疯子手里。阿奴不能说什么,刘仲等人其实是被他们连累的,否则凭着嘎郎王的关系,达果会将他们安全送出去。如果直接翻过山,她能想象得到,达果肯定会像守在洞口的猫一样,得意洋洋看着她送上门。他俩的关系就像猫和老鼠一样,以前达果做老鼠的时候多,现在轮到他翻身把歌唱。阿奴唯一能依仗的不过是达果还顾及他哥哥,还有两人幼年时结下的一点情谊和老鼠冤。
他们顺着西兴拉的一条大雪坡爬了半天,约午时爬到了山顶,山顶居然怒放着红红的杜鹃花,此时山下都谢了。此时阳光明媚,风景如画,远处如擎天玉柱般对峙的是加拉白垒雪峰与南迦巴瓦雪峰,匍匐的群山挂着根根白练,那是瀑布群,江流宛如一条‘s‘型飘带蜿蜒在深山翠谷之间。爬出阴暗潮湿的大峡谷的人们却没有像以往那样感到高兴,因为真正难走的路还没有开始。
休息一下之后,他们开始沿着满是冰雪的山脊行进。坡度大约有五六十度,站着腿都会抖,昆达在前面用匕一点一点凿出雪窝,众人喘着粗气踩着雪窝前进,到天黑时,才走了一点点路。大伙儿找到一个大雪窝子,猫在里面互相取暖,挨过了一晚。
第二天,许是光头的缘故,丹派着凉了,先只是头晕,后来身上开始冷,人不是很难受,他也没在意,走过一个雪坡的时候,一阵眩晕,脚下打滑,他摔倒在地上,随后像坐云霄飞车一样迅滑坠,手上忽然多了两股拉力,他身子一顿,随后又加下坠,惊恐之中,他看见刘仲在他上方,原来他的重量把救他的刘仲给带了下来,他没看见旁边同样想救他的云丹。
在众人的惊叫声中,三人风驰电掣摔在一个灌木丛中,云丹和刘仲两人重重的撞在丹派身上,他顿时晕了过去。
简介关于原神我以双眸历世间凌羽于封印之中盘坐。凡人,你僭越了。代表天理的维系者于高天之上显现。唉嘿,现在可不能让你打扰他哦契约已成,食言者当受食岩之罚。我是契约之神。时间,可以越永恒。抱歉,此路不通。维系者的神色平淡巴巴托斯,摩拉克斯,巴尔泽布,你们是在向天理起挑战么?你说少了一个。雪花飘落,清冷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树已经盯上我们了。把握住机会吧,这是最后一次了。其他的交给我们。稻妻篇前置→蒙德篇→璃月篇→魔神战争篇→终末篇→终章作品慢热向,作者会努力更新的!由于是第一本书,前面可能写的不太好,后面相比前面在逐渐进步哒读者大大们可以加书架之后等养肥了再一次性看个爽喔ˊˋ...
简介关于重生之七情六欲系统七情为喜怒忧思悲恐惊六欲生死耳目口鼻也。即为见欲(视觉)听欲(听觉)香欲(嗅觉)味欲(味觉)触欲(触觉)意欲。当人类的七情六欲达到顶峰时就会产生莫名的力量。陈辉因身体潜能透支严重,临死之际开启七情六欲系统,重生于少年时代。陈辉也因此有机会弥补前世的遗憾...
起点VIP2024716完结24207万字732万总推荐文案求道如火,其命如薪。而性则为火种,永不熄灭。一篇养生主,将周清带入光怪陆离的仙侠世界。从此只为跳出三界,不在五行,成为那超脱一切桎梏的存在。标签穿越...
末世医学教授穿成修真界小废物,三步喘气,五步咳血,随时要嗝屁。更惨的是她的身份尴尬。人生的叫人,妖生的叫妖,而弃养她的渣爹是人,早死的娘是妖,所以她是俞幼悠把自己毛绒绒的尾巴塞回裙底,警告你提...
简介关于纯欲娇妻哭唧唧,疯批霸总怀里宠[先婚后爱萌宝娃综霸道总裁生子禁欲系男主]卧槽,唐梓茵穿到霸总小说里,喜提萌娃。原主扭曲人设,x了男主盛宴未婚生日,怀孕后盛宴只能结婚,然后隐婚。唐梓茵现盛宴是移动的金库,儿子是未来的大佬,唯一的想法就是抱大腿,未来全靠他们了。不到两天,她和儿子冲上了热搜。黑红退圈女艺人唐梓茵,携儿子归来,其父不详,或为金主爸爸。黑红体质马上找来娃综导演青睐,邀请她和儿子参加娃综,条件是甘为绿叶。绿叶,没问题,有钱好说!有钱不要不是sB吗?五千万五千万啊![这娃的长相不会是盛宴吧?][挺像的,不过盛宴是禁欲系男主吧,可不会看上作妖的小妖精。][胡说什么?她是人家富贵花,人家可住的是没几个人住的起的高奢别墅。]唐梓茵V大家别猜了,娃他爹死了,我继承了巨额财产,欢迎成功人士来撩哦。盛宴V?巨额财产?我可以吗?顾文钰V小妖精,我保证你们吃香的喝辣的。两大霸总争相抢唐梓茵,唐梓茵笑笑不语。萌娃却塞出了和盛宴的合照,引起网友热议。...
卫安遭遇了车祸,竟然穿越到了平行三国同名同姓的卫安身上。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来到这乱世,那就要体现自己的价值开局便娶了才貌双全的萧文姬,又与狐仙花语嫣合体成为双核之躯,在花语嫣五百年修为的加持下,比之系统也有过之而无不及访贤才练奇兵灭黄巾治瘟疫征战塞外开疆拓土,问鼎天下三国开局娶了萧文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