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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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星痕一脸的大义凛然,“放心吧老板,如果我们被抓了,我们一定会让你先走!”

  这人怒了,“放屁!这关我什么事!”

  “这边好像有什么声音,过来看看。”

  三人顿时噤声,缩在狭窄阴暗的小角落里,屏住呼吸。

  火把的光芒左边照照,右边照照,差点就现三个人了,但最终还是没能现。

  “好像没有,我们走吧。”

  听着离开的脚步声,三个人不由自主深深吐一口气。

  差点被人现的惊悚褪去后,被夹在中间的这人满脸颓废,“完蛋了,明天所有人都会知道我金富贵大晚上寻刺激,花钱雇佣了一群人跑去偷猪,被人撵的上窜下跳。我翩翩公子的形象彻底没有了,一定会成为笑柄的!”

  是什么让这位金富贵公子如此自信,竟然以为自己是一位翩翩公子?

  可能是金钱的力量吧。

  金富贵犹在绝望中,“我的一世英名!我的名声!柳姑娘一定不会喜欢我了,她肯定以为我是一个低俗无聊自以为有钱就能为所欲为充满铜臭味的愚蠢男人!我再也不能获得柳姑娘的欢心了!”

  他愤怒的抄起手里的黄金折扇往地上一砸,“我要这破扇子有什么用!就算我有扇子,最后还不是成了一个低俗愚蠢充满铜臭味的愚蠢男人,扇子不会让我更加风度翩翩!”

  想起刚才差点被搜到的惊悚,金富贵声音戛然而止,生怕搜贼大队会折返,战战兢兢的等了好一会儿,侧耳倾听,现似乎没有被注意到,犹豫半晌,还是伸手把折扇捡了回来。然后缩在这个小角落里自艾自怜,为明天的头条闻伤心欲绝。

  凌端叶思考了一下,现金富贵想的还是很有道理的,像他这样把金钱穿在身上的人估计满城也找不出第二个了,的确非常有辨识度,而他自己显然对这一点也非常有自信,知道只有自己一身金子到处跑,提起这个特点别人就会立马想起他。

  近距离仔细观察后她还现,金富贵身上那些点缀的宝石不是普通宝石,全都是灵石,所以才会这么闪耀,加上金线勾勒的刺绣,简直交相辉映。

  “老板,我有一妙计啊。既然人人都能通过你的装束认出你来,不妨洗去铅华,褪下能够叫旁人认出你的标志,大大方方从这里走出去,与搜贼大队亲切对话,热情问候他们,这样大家就知道那个穿着一身金子的人不是你了。”

  凌端叶一脸真诚的说:“我愿意承受铜臭味的苦,就当是今夜把你卷进来的歉意吧。”

  金富贵睿智的眼神果然大为感动,“真的吗?没想到你原来还是个好人!”

  说着,果断开始摘戒指,摘手镯,摘宝石冠,手里那把能够让他更加风度翩翩的黄金扇子也一并递给了凌端叶,然后脱掉点缀各种灵石以金线进行刺绣充满金钱味道的衣服。

  “老板,不穿外衣直接走出来太奇怪点,不如跟星痕换一下。”

  金富贵觉得这很有道理,就跟洛星痕交换了外套。

  摸着这朴素的衣衫,金富贵感觉自己的名声总算可以保住了,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简单朴素过,不由自主的感叹,“铜臭味果然还是破坏了我的气质啊。”

  说着,大大方方的从藏身地点走了出去。

  果不其然,过了一会儿传来声音。

  “金少爷你好,金少爷再见。”

  “金少爷晚上辛苦了。”

  “金少爷玩的开心啊。”

  凌端叶:“噗!”

  洛星痕:“噗!”

  因为鞋没换。

  第三十七章

  这一身充满金钱气息的装备,金富贵穿在身上的时候就已经很闪耀了,拿在手里仔细研究会现,还可以更加闪耀。

  金线勾勒的图案十分精致,栩栩如生,绣娘估计要费不少功夫,能够以金线刺绣出如此精美的图案,绣娘的专业水准一定很高。整件衣衫绣满了各种复杂的图案,却不会眼花缭乱,复杂而和谐,重量比想象中轻许多,点缀的宝石晶莹剔透,成色非常好,仔细看会现还微微透着淡淡的柔光,是灵石,而且是极品灵石。宝石冠也是以黄金和灵石打造的,做工精巧复杂,一点都不笨重,重量同样比想象中轻很多,这么一个冠戴在头上郑重端庄,美丽大气,却不会压的脑袋疼。十个戒指就更不用说了,也是黄金与灵石打造,打磨的蹭亮蹭亮,相比起衣衫和冠,戒指的工艺就相对简单多了,但更加简单粗暴,大块的灵石镶嵌在戒指上,每个角度都展现出了财大气粗。

  该说幸好金富贵没有戴大金项链,跟锁链一样粗,然后镶嵌很多灵石的那种,不然会更加闪瞎别人的眼睛。

  看在金钱的面子上,凌端叶愿意真心实意的称赞一声金富贵的审美,并默默给他打上一个地主家傻儿子的标签。

  这要不是地主家的傻儿子,谁会穿成这样到处乱走,不怕被打劫吗,简直浑身上下都写满了肥羊。

  “魔道地盘的治安或许比我想象的要好,能让金富贵穿成这样大摇大摆的上街。”凌端叶忍不住吐槽。

  “他似乎也是修士。”洛星痕指出关键的一点。

  这才是最关键的,金富贵并非寻常的有钱人,是个有实力傍身的有钱人,或许这才是他穿成这样大摇大摆上街还不怕被打劫的底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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