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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德一最终还是走了,而且走得还很狼狈,是被他女儿搀扶着走的。
而刁香荷走的时候,脸『色』也十分难看。甚至,可以说是狰狞。因为随同她一块儿的,还有沈兴邦的一封休书。
尤其那封休书,写得还十分犀利。
其中当其冲的一句,便是刁香荷成婚一年来不肯行周公之礼,悖逆夫纲,毫无沈家之『妇』觉悟。
除此之外,沈兴邦还列出刁香荷不守『妇』道,传出不少丑闻,乃为‘『淫』’;欺辱妹妹,『乱』家不合,乃为‘妒’;搬沈家钱财予娘家,是为‘盗’。
七出之名已占其三,这封休书即便拿到公堂上,也有着足够的法律效力。
事情闹到这般地步,沈兴邦也看出来了,两家决裂是必然的结果。刁家摆明就是处心积虑地要搬空他沈家,这时候不壮士断腕,迟早会毒身亡。
不过临走之前,刁德一也遵从了经典反派设定,撂下了一番狠话“好,好个卑贱的商贾之家,以为傍上了个狗屁不是的落魄勋贵就能翻身!明日尔等便会知晓,你们到底犯了怎样的一个错误!”
这些人一走,大堂里的气氛,就变得很是微妙。
何瑾这里心大无脑,开始盘算起如何利用这件事,给何府带来更大的收益。
沈兴邦和沈家那位三叔公,面『色』就纠结多了刁德一走了,可沈家接下来怎么办呢?难道真要将秀儿,送入何府作妾?
可就算秀儿愿意,她走了谁来打理沈家家业?更何况,何瑾能不能守得住沈家产业,也是个未知数。
至于沈秀儿,更直接不复之前纵横捭阖、巾帼不让须眉的英气,脸红得跟什么一样。芊芊小手儿不时搓着衣角,根本都不知该往哪儿放才好。
她可是最直接的当事人,想的自然比心粗的男人更多。
而她也根本不知,自己这么心慌意『乱』,是一时被何瑾英雄救美感动,还是真心开始喜欢上了何瑾?
可就算是喜欢,当个妾室未免也太委屈了。
再说将此事跟沈家产业一起谈,未免太有些买卖的意味虽说这时代女儿家的命运,大抵都是这样,可何瑾连一点表示都没有,谁知他日后会不会喜新厌旧,或者干脆就跟刁家一样,只是为了觊觎沈家的财产?
好在就当沈秀儿都考虑到自己出嫁,要准备多少嫁妆合适的时候。何瑾这里已盘算好了,清了清嗓子道“沈兄,三叔公,在下觉得这事儿,不必太过弄得如此铜臭气十足。今日在下已经开罪了刁德一,已然同沈家上了一条船,不如”
听到这里,沈秀儿不由浑身紧张,头都不敢抬。只是一双耳朵仔细地听着下面的话,生怕漏了一丝一毫。
可想不到,何瑾接下来竟然语气不变地继续言道“不如在下这段时日,便尽心护着沈家,也好让沈家见证何府的实力。”
“倘若沈家觉得,我们何府这个合伙人还可以,我等便再谈如何合作的事儿。倘若事有不虞,沈家早作决断,另谋出路也好。”
这话仁义有度,沈兴邦和三叔公一听,当即乐得眉开眼笑,纷纷忙不迭言谢起来。
“公子有春秋之古义,不趁人之虚,令在下敬佩!”
“公子真是好人啊,我们沈家能结识公子这样的贵人,真是积了大德!”
前一句是沈兴邦说的,后一句是三叔公的话。对比一下,果然现还是读书好,话少也入耳。
只不过,他们两人满意了,沈秀儿那里却一下猛然抬起臻,大大的明眸里一下『露』出诧异万分的目光。
随后,那目光就渐渐变得愤怒幽怨,甚至还有些气恨何瑾你什么意思,刚才还暗示想要本姑娘,现在就转口了。怎么,难道本姑娘给你当妾,你都看不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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