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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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第3页)

“你这是醒了,还是没睡着?”

“没睡着。”池乔挨着陆浔坐到沙发上。

“我还没正过来,你自己倒乱了。”陆浔伸手找遥控器,“睡不着就算,一起看电影,你想看什么?”

“随便。”

陆浔用遥控器换了一圈,没看到感兴趣的,池乔便提议道:“看《夜访吸血鬼》吧。”

“怎么突然想起这个?几百年前的片子了。”嘴上这样说,陆浔还是搜索了这部片子。

“秦蔚推荐的,她说这部电影是颜控的圣经,反派是汤姆克鲁斯演的,因为太帅了,是反派也可爱。可我胆子小,一直都没看。”

“你还是颜控?”

“有一点点。”池乔轻咳了一声,垂下眼睛说,“但是跟你在一起不全是因为你好看。”

陆浔饶有兴致地看向她:“那是因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一开始明明还觉得讨厌来着。”她刚一入校就跟室友们去看过传说中的陆浔,帅是帅的,但除了赏心悦目,帅哥对她来说并没有过多的吸引力,是什么时候变的呢?仔细想想,第一次生出愧疚感是在误会了他拿自己挡枪之后,第一次觉得亲切和依赖是在那间混乱的网吧小旅馆,回头想一想,人生真是奇妙,她居然会跟传说中的陆浔谈恋爱。

陆浔完全不是颜控,大概是见过的阔太太和名媛太多,对于美色已经免疫了。再加上父亲对美女的喜爱一直让他由衷地反感和抵触,除了麻烦,主动示好的女孩不会让他生出别的感觉,遇上心机深的,更会感到厌烦。

池乔是个例外,初见的时候没觉得那么那么漂亮,只是干净温柔、举止可爱,如今她的眼角眉梢、背影侧脸,耳朵上的那粒小小的红痣,每一处于他来说都漂亮美好。

这片子不怎么吓人,可池乔胆子小,看到某些镜头还是非常不适,怕被陆浔笑话,听到他问“怕不怕”,她摇头说:“这有什么好怕的?”

“不怕你抓我胳膊干吗?”

池乔闻言去看陆浔的手臂,他的皮肤白,被她抓出的红痕格外明显。放开陆浔的胳膊后,遇到血腥的镜头,池乔只好抱着膝盖闭上眼睛。她愤愤不平地想,又被秦蔚骗了,什么帅都帅瞎了,完全不恐怖。

她闭着眼睛莫名其妙地就睡着了,醒来时头枕在陆浔的大腿上、脚蜷在沙发上、手紧拽着陆浔的T恤。见她睁眼,正看书的陆浔低头说:“你睡着后我把你抱到床上去,你左右翻、拽着我的手不放,回到沙发上又老实了。”

池乔的睡相一直很好,大概是被吸血的镜头吓到做噩梦,才想抓着陆浔不放,她嫌丢脸,坐起身来转移话题:“好饿,几点了?回学校吃饭吧。”

“六点半。”陆浔一个姿势固定了几个钟头,腿自然麻了,起身晃了晃脖子,“不去学校,楼下有个自助餐厅。”

池乔睡得不好,略显憔悴,在洗手间磨蹭了二十分钟才出来,陆浔则是五分钟搞定,两人坐进一楼的自助餐厅时,还不到七点。

自助餐厅的早餐种类多,中西餐兼备,东西也新鲜,可口味一般。餐厅人不多,算上她和陆浔只有五位食客。池乔拿了一个奶酪紫薯吐司卷、一枚煎蛋和一杯鸳鸯奶茶坐到最大的那扇落地窗前,望着窗外的湖光山色说:“以前都不知道这边的景色居然这么好,难怪你爸爸要在离主城区那么远的地方建酒店。”

“这块地是白送的,不然得赔死。”

又一晚没睡好,池乔有点恶心,奶酪吐司卷又甜腻,她咬了一口便放下了,捧着用金字印了酒店名字的白瓷杯看向窗外,一脸欣喜地再次说:“这儿真漂亮,每天住好奢侈。”

陆浔以前遇到的女孩,或矜持或心机,绝不会像池乔这样心里想什么,脸上便写着什么,于他来说,喜欢、又被这样一个简单纯粹的女孩喜欢,才是真的奢侈。

被陆浔嫌弃吃得少,池乔喝掉了鸳鸯奶茶后,在离开自助餐厅前硬着头皮吃光了鸡蛋。离八点还有半个多钟头,陆浔便没开车,要池乔跟自己走着去学校,权当锻炼身体。这一路风景好,别说人了,车都稀少,空气也远比主城区好,池乔原本觉得远两公里外的学校遥不可及,走走停停,居然没觉得累就到了。

池乔第一节没课,挥别陆浔,便回宿舍收拾东西了。她前一天没准备周三也跟陆浔住,连换洗衣服都没带,整理好旅行包后,见室友们别有深意地看着自己笑,脸上一红,再三解释说是为了替男朋友调整作息。

池乔下午一二节也没课,原本打算上完上午的课便跟着陆浔回酒店,把旅行包送过去、顺便补眠,到下午第三节课前再回学校,哪知上午的体育课出了意外——老大误跳了没有沙子的沙坑,把脚崴了。

老大疼得直哭,脚腕更是当场就肿了。池乔和小幺把她送到医务室后,校医见她的脚踝肿得太厉害,怀疑骨头有问题,建议她们去大医院。池乔本想打电话给陆浔,稍稍缓过劲儿的老大执意说不敢劳烦陆大少爷,三个人便打车去了最近的三甲医院。

所幸老大的脚踝只是轻微骨裂。在医院处理完,把老大送回宿舍后,已经两点钟了,三个人都没吃午饭。医生建议多喝富含钙质的骨汤、鸡汤和鱼汤,池乔想起烫饭店的阿姨曾说过她那边可以预定菜,便让小幺留下照看老大,自己去了校外。

这个时间烫饭店一个食客都没有,老板娘倒是在。看到池乔进门,老板娘一脸惊喜意外。不等池乔开口,她便笑着起身迎了出来,主动问:“昨天你煮饭给你男朋友吃了吗?他喜不喜欢?”

对于陌生人过分热情地问东问西,池乔有些抵触,只简明扼要地说:“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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