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一件……是你的吧。”唐蓁摸到那件深棕色的男式毛衣,轻轻地问。
姜默怔怔地看着那件毛衣,吃力地摇了摇头:“不是我的。”
这件深棕色的毛衣,其实是姜篱给他的,姜篱并没有告诉他是唐修织的,只说是从外面买的。
有一天小秋来给他检查身体的时候,他正在收衣服,那件深棕色毛衣也在其中。
小秋在本子上写:天很冷,穿着毛衣会比较暖。
这话实在突兀,他只是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就把那件毛衣丢进了衣柜底部:“我不喜欢穿这种毛衣,麻烦。”
小秋看着衣柜,在原地愣愣地站了很久,才迟钝地拿起纸,又写了一句:那要多穿一些,注意保暖,不要着凉了。
“知道了。”他敷衍地答应。
谁知道小秋还在写:你是不喜欢这种料子吗?有别的喜欢的吗?
他烦躁地把他的本子掀飞到地上:“你是过来工作的还是聊天的?这些跟你有什么关系吗?”
小秋扶着桌子撑着腰岔开腿艰难地蹲下去把本子捡起来,他不过无意识地看了他搭在桌子上的手一眼,他就有些受惊地蜷缩起手指把手收了回去,靠着健康的右腿勉力站直身体,开始给他做检查,动作很小心也很利索,像是怕再惹他不高兴。
姜默问过自己很多遍,为什么要凶他呢?他只是想要他穿暖一点而已,其实真的没有多说什么。他都已经不敢在他面前出声了,如果不是担心他着凉,他甚至都不会写那么多字的。
后来他去小秋的宿舍,现另外的几件毛衣,织法和样式都跟那件深棕色毛衣一模一样,在小秋的电脑里,收藏着几个关于“保暖好打理的毛线”的网页。
他就知道,那是他亲手给他织的,所以用料厚重,针脚绵密,和普通的毛衣完全不一样。
深棕色毛衣,从前确实是他的。
但是以后不再可能是了。
他永远配不上那件毛衣。
“不是你的是谁的?拿走。”唐蓁执拗地将那件深棕色毛衣翻出来递给姜默。
姜默伸手轻轻地搭在上面,却只是摩挲了一下,动作轻柔小心得像对待什么稀世珍宝,然后就又将小心翼翼地它放回了袋子里。
“你!”唐蓁着急了。
“我拿了一件了。”姜默低垂着眼睫,想着那件粉红色的婴儿毛衣,颤声道。
再拿,就太贪心太自私了。
唐蓁看姜默转过身去,弯着腰有些迟缓地往前走:“你去哪里?”
“有点事……”姜默含糊地应着,声音抖得越来越厉害,就好像是在一个冰窟里冻到意识消散之前勉力出的声音,“很快回来……”
他再也说不出话了,温热腥甜的液体从剧烈紧绞的胃部疯狂逆流至喉间,他无声地呕吐着,单薄的口罩再也承接不住大量的鲜血,一滴接着一滴从缓慢地溢了出来。
他因为巨大的心理障碍,没有办法正常进食,只能依赖大量的烟酒麻痹神经,胃终究是承受不住,从昨天半夜就开始出血。
原本需要打一天一夜的点滴,但他始终不放心唐修,所以一大早就拔了针头赶过来。
却还是迟了些。
姜默想着自己下次不能再迟了,不能再让唐修受一点伤害了,所以拼命地往前走,因为尽快过去把水挂完,就能早一些回来守着他。
他什么也看不清楚,只是咬紧了牙关凭借一口气不停地走,却忽然被人拽住了胳膊,他下意识地就想反手挣脱。
“姜默,你还好吗?不要走了,不舒服就停下来呀。”
似乎是沈堪舆的声音。
姜默怀疑自己幻听了,但是模糊不堪的视线里,好像真的看到了沈堪舆和顾言笙的脸。
“阿笙,他好烫,”沈堪舆有些不知所措地看向顾言笙,满眼焦急担忧,“他快站不住了。”
顾言笙怀里抱着含着奶嘴的小葫芦,小葫芦看到眼前这一幕,皱起鼻子就吓得要哭。
“堪舆来,你抱着小葫芦。”顾言笙把小葫芦交到沈堪舆怀里,小葫芦立刻紧紧抱住爸爸的脖子,小脑袋埋在爸爸肩窝里,委屈巴巴地呜咽着。
沈堪舆连忙抚拍着孩子软绵绵的后背温声安抚:“宝贝不怕,这是姜默叔叔,很疼你的,不要怕他哦。”
姜默的视线清晰了些,把眼前的人都认清楚了,就吃力地笑了笑,从堵着血的喉咙里断断续续地挤出一些破碎的语句来:“来看阿修吗?他在……清创室,一直往前……走。”
顾言笙扶住他,觉得他的体温用“好烫”来形容还远远不够,这简直跟块烧红了的炭一样,不由皱紧眉头:“你怎么回事,搞成这样?”
“你们……先去,我、有点事。”姜默自顾自地说着,挣开了顾言笙,刚刚往前迈了一步,便猝然跪倒在地,重重咳嗽了一声,地面便溅上了几滴鲜血。
顾言笙白着脸蹲下去撑住他:“姜默!怎么回事?!”
“没、没事,你们去、去看他吧……”饶是有顾言笙拉着,姜默也没办法再站起来,只能一直跪着,越说话地上的血就越多,但他忽然攥住顾言笙的衣袖,涣散的瞳孔里艰难地聚起一点点光,他拼命地叮嘱顾言笙,“别跟他提……我……”
“千万……别……”
作者有话说:
生活压力很大?那就来当昏君吧!找工作被白眼?那就来当昏君吧!老板剥削厉害?那就来当昏君吧!房价高买不起?那就来当昏君吧!谈女朋友没钱?那就来当昏君吧!股票一路大跌?那就来当昏君吧!老婆不让抽烟?那就来当昏君吧!我们的口号是,当皇帝,就要当一个想干啥就干啥的千古第一昏君。新书需要大家的支持,有啥票就投啥票...
简介关于三国从占领朝鲜半岛开始汉末建立丐帮展水军。夺取朝鲜半岛倭岛。与大汉开战。收编黄巾军。雄霸东北,建立大唐王朝。成为大反派。对抗全天下。杀光三国名将...
简介关于锦绣城央因为一句诅咒,他们生生世世纠缠不清,为了给他们搏一个锦绣未来,他不惜逆天改命,甚至还一次次囚禁了她为了报仇,她华丽蜕变强势归来,却被他抵在电梯里,双眸猩红地说你终于来了...
昏昏沉沉中,薛凌从朦胧迷糊中清醒过来。这是哪儿?似曾相识的土胚房,残旧破烂不堪,老式窗户上贴着一对红艳艳的大红喜字,昏黄的小吊灯出微弱的红光。她躺在崭新却简陋的木床上,盖着一张薄薄的大红色喜被,床尾坐着一个挺拔冷峻的明朗男子。薛凌愣住了!他是程天源!!是他!竟真的是他!程天源,那个小时候疼她呵护她的邻家大哥哥,那个娶了她却当了一辈子鳏夫的丈夫,那个默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致富佳妻,重生续前缘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人死了,钱没花完。李桂花每次看到这句话,就先翻个白眼,再撇撇她那个樱桃小嘴。于是,老天送给了她一个大礼包。一夜暴富,兴奋不已,天有不测风云,三个月后银行卡里的数字和她再也没有关系。大概是老天不忍心,她又活过来了。只是,从桂花变成了银杏。...
潇湘VIP20160421完结已有33827130人读过此书,已有20556人收藏了此书。已更新2140152字内容介绍她,是出身医药世家的废物顾七,平凡的面容下掩藏着倾城国色。她,是鬼医圣手,异世灵魂,淡漠的面容下有着随心百变的性格。当她穿越而来,代替她成了她时,身中极品媚药,是再死一次?还是找个男人当解药?他,玉树芝兰,清逸绝尘,看似无害,实则却是吃人不吐骨的腹黑狼,一朝错上,为免被他剥皮抽筋,她只能用上连环计,一避再避,量他有再大的能耐,也绝不会想到,当日强上他的人就是她。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他宠她入骨,爱她至深,哪怕她是世人眼中的废物,无才无色,他却视若手心之宝,把她放在心尖之上,许诺,哪怕负尽天下,也绝不负卿!她本是慵懒淡泊之人,冷血而冷情,禀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宗旨,既然有他护着她,宠着她,爱着她,她就敛起锋芒,掩去风华,当一个世人眼中的废物,偷得浮生半日闲。是谁触了她的逆鳞?激起她心中嗜血?无法修炼的废才?无一是处的废物?毫无战斗力的顾七?谁知,她风华的绽放,强势的崛起,只为那守护她而倒下的男子!一朝风云涌动,揭去废物之名,扬吾强者之威!长剑在手,且问天下谁与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