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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生过几次这类事件后,后来人就聪明了。
明面上的东西都是不值钱的,值钱的东西大家都藏的好好的。
有锁的藏柜子里,没锁的藏哪里她不知道,但肯定不会让人找到。
至于撬锁这种事儿,呵呵。
见王大丫也没啥事儿又开始拿上家伙打算去地里了,闫思蕊也紧跟其后。
她每天这样在村里闲晃着是真无聊,她倒是想早些上学,可她前段时间她倒是有用手机在网上查过,好像没一两年学校就要停课了,到时候会是个什么情况都不明了,她也就没提想早些去上学的事儿。
说实话,她还真有些怕自个会是个失学儿童,她一天到晚的都待在村子里能干啥。
现在年龄小,不下地不做家务倒没什么,过几年春芳嫁人了,她也大了难道也不做这些吗?
不管她娘有多疼她,人手不足的事儿摆在眼前,任谁都推脱不掉,毕竟一个闲人在家,理应做些活帮助大家减轻负担。
此时的她,是真在为自个的未来担忧。
不过,日子还是要过的。
不想做,不愿做,不代表她不会做,早早的跟在王大丫身边学起来也没坏处,免得真要用起来的时候才恨啥也不会。
闫思蕊戴上自个的小草帽,跟在王大丫的身后就出了门。
因为上过工守过粮仓的原因,闫思蕊认识了许多人。
又因为人小鬼大的聪明劲,(本来年纪就差不多)和大家也聊的来。
碰上熟人又笑脸迎人的打着招呼,时间久了,村里谁不认识她,谁不喜欢她的。
说实话,哪怕她打招呼这些人不理她也没啥,反正此时的她就只是个小孩子,丢人也不要紧,她就是想让自个的性格改变一下。
前世的她就是那种比较内向的性格,熟人面前很外向,但陌生人面前相当内向。
有时在路上碰到了人,也不知该怎么开口打招呼,一些朋友也是许久难得联系一次,导致后来除了同事们,她的朋友一只手就能数的过来。
这一世如果想改变,必然要从小做起,哪怕丢人也要从小丢起。
毕竟小时候丢人不算啥,丢个几次肯定能改掉,抱着这样的想法,闫思蕊意外的和村里的人相熟了起来,出个门见着谁都要问候几句,打声招呼。
王大丫和闫思蕊一起出门的前几天还有些震惊,随后缓过来便有些醋味儿的说到:“咱家蕊蕊的人缘比我还好呢。”
闫思蕊笑笑,说到:“都是跟娘学的啊,。”
“哈哈,看来村里人都很喜欢蕊蕊呀。”
闫思蕊一脸傲娇抬起小脑袋看向王大丫说到:“那是,我多可爱呀,不喜欢我喜欢谁。”
“脸皮真厚。”可王大丫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抑制不住的有些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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