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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的皮肤本就白皙,自从自宫之后,更是连胡须都不长了,皮肤也变得越来越细腻,平日里涂了厚厚的一层粉弄的和墙壁一样白,而后才在上面涂上腮红,和各色胭脂装饰,而今露出原本的肤色,自然的血色显露出来,和之前的比起来,让人瞧着分外舒服。
头上只是简单的插了两只翡翠朱钗,身上虽然依然是一套大红的衣裳,却拆掉了过分耀眼的金线,刺绣精致繁复,却多了几分脱俗之感。
邓九如把鸡扔到地上,胖大的肥鸡扑腾两下飞不起来的翅膀,跑到院子里去了。
“喜欢吗?”东方不败又问了一遍,只是这次声音远没有上次那么开心。
“喜欢,只是,为什么……”发现东方的情绪变得有些低落,邓九如忙和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吴婶子也说,女为悦己者容,我也想这样。”感觉到邓九如是真心喜欢,而不是敷衍,东方不败的心情瞬间回转了过来,之前的忐忑一扫而空,东方不败又把手上的衣裳拿了起来。
“你穿上这个试试。”新缝制的衣服虽然华美,却不像之前的那几套那么夸张,邓九如穿上试了试,和之前的两套一样,不胖不瘦大小刚刚好。
“东方。”邓九如把衣服脱下来后,握住了东方不败的手,“你不必为了讨好我做任何事,你只要做你自己,不管如何,我都喜欢,我喜欢的是你。”
东方不败伸出另一只手同样握住邓九如的手,淡淡的一笑:“我也喜欢你,为你做什么,我都觉得欢喜。”
东方对他说了喜欢,邓九如有些发愣的看着东方一张一合的嘴,心里一阵狂喜,又是一阵心痛和辛酸。
东方最痴情,痴情最怕所托非人,痴情的人总是被情所伤,不见血,却比什么都疼。
我会好好珍惜你,爱护你,不让你今生再受伤,因为我喜欢你,我爱你。
邓九如的话到嘴边,只变成了最热烈的吻,一切的辛酸全部都压在心里,流露在脸上的,依然是那副坏笑的模样。
“娘子,这样一来,就省了卸妆的时间,多一刻在床上,我也高兴!”
两个人情意绵绵,大胖鸡逃过一劫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第二天,东方不败去买菜,邓九如跟着一起要买鸡,街边卖鱼的小哥一瞧对着邓九如笑道:“好你个九如,明明媳妇长得还挺清秀的,你小子是不是掉醋缸里了,怕别人瞧见你媳妇的模样才给人家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哼,别说是醋缸,就是醋海我都认了,能看到我媳妇的模样,你祖坟都冒青烟,还不免费送我一条最新鲜的大鱼?”邓九如拉着东方不败的手,如果屁股后面有尾巴,尾巴都翘起来多高。
他既想让东方不败一直做他自己,又想让他走出那个孤独寂寞的牢笼,真的做一个平凡幸福的普通人。
那边,帮着爹娘卖桃子的小娟子小声问东方:“邓家婶子,你皮肤真好,是擦了哪家的胭脂?”
东方不败微微一愣,邓九如耳朵尖,此时过来搂住东方不败的腰:“我家娘子天生丽质,哎呀,让你们看着,亏大了!”
小娟子还是没出阁的小姑娘,哪里见过人家夫妻亲热,顿时就臊红了脸,她爹气得直抖胡子:“大庭广众之下,伤风败俗!”
结果被娟子她娘揪住耳朵喷了一脸的口水:“死鬼你瞧瞧人家小邓哥多体贴他娘子,老娘倒了八辈子的血霉,这才嫁了你这么个家伙。”
大婶子们依然彪悍,东方不败眼里多了一份笑容,任由邓九如揽着他的腰一路穿过了街市。
出游
“邓家娘子,邓大哥是做什么行当的,我娘和我说,你们成亲那天,你的凤冠真是太漂亮了。”娟子是个苹果脸、天真的小姑娘,东方不败总去她家的铺子买水果,娟子和他每次都能搭上些话。
“他家里曾经有个镖局。”总不能说是“劫富济贫”,东方不败能想到的江湖人做的行当,就只有镖师了。
的确,“劫富济贫”是夫夫两个银子的来源,虽然东方不败手里的银子还有不少,但邓九如说了“用娘子私房钱的丈夫最无能了”,因而坚决抵制不用。
可怜了江夏县周围的山贼水匪,不过邓九如倒是不黑心,东家拿点儿西家顺点儿,倒没给人一窝端。
很快,邻里街坊都知道,那邓家小哥曾经还是个少镖头呢,话传来传去,明明东方不败只说了一句,结果大家跟着脑部,传到最后简直有鼻子有眼了,甚至连邓九如的爹娘都变成了江湖侠侣。
东方不败听到最后版本也觉得有些头疼,看着邓九如的眼神也满怀歉意:“给你惹麻烦了。”
邓九如却眼睛亮晶晶,不住的摇头:“不不不,我倒是觉得娘子你真聪明,我怎么没想到,咱们在这儿一直住着,时间长了,总会有些闲言闲语,不如假托镖师这个好行当。我带你去游山玩水,这么漂亮的山河壮阔,为夫还得和娘子走遍天涯,等咱们逛够了,也老了,再找个最喜欢的地方最对神仙眷侣,这该有多好?”
说完了,邓九如搂着东方不败一顿猛亲:“娘子真是我的贤内助!”
东方不败轻轻的“嗯”了一声,“你想出去走走,我自然会陪着你。”
第二天一早,套好了马车,邓九如在前面做车老板驾车,东方不败坐在车厢,旁边放着简单收拾的包袱。
“小邓哥这是要去哪儿啊?”旁边有赶早去开铺子的吴婶子的男人见了马车,扬声问道。
“带着媳妇去走镖,这趟是远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如果快了也许只有个月,如果慢了也许三年五年,吴大哥,我们两口子不在家,还麻烦您帮我们看着门户。”
等马车出了江夏县,走了三百多里前面的路便越来越崎岖,路两旁是两架大山,狼林古木的,正当白日的也有些阴森。
马车很大很宽敞,邓九如坐在前面赶车,东方不败半个身子都在车厢的外面,手里还正给邓九如纳鞋底。
“我现在个子可见长,脚也长了,上回的鞋都小了,这次你做的大些,省着总要做新的。”邓九如说的眉飞色舞,这身高曾经可是他的痛脚!
“鞋子穿在脚上,大了小了都不舒服,做鞋子有什么麻烦的,做正好的,等小了我再给你做新的。”东方不败轻笑摇头,左右他喜欢做这些。
正说着,只听到远处响起一连串得马蹄声,声音越来越近,三匹白马从他们的马车旁边呼啸而过,马蹄扬起山路的泥土扬到马车上,东方不败看着手里新纳的鞋子里面进了泥土,眉毛瞬间就立起来了。
一扬手,还穿着纳鞋线的绣花针悄无声息的扎进了为首那个青衣男子坐下的白马,马儿吃痛,嘶鸣了一声一扬前蹄,马上的人毫无防备,马儿这一受惊,差一点就把他从马上甩了下去,这人功夫不错,此时腰间一用力,整个人从马背上一跃而起,一脚踢到了马背上,将马踢翻在地,马儿悲鸣一声,倒在地上呼呼的喘气,那人借着这一脚的力气往前面纵出了两丈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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