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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定血追魂符(第1页)

暮鼓晨钟,声震四方。

佛寺清越的钟声,在熹微的晨光中,传遍了整个万云谷,宣告着新的一日到来。

钟楼上,小和尚正在盘膝打坐,听到脚步声睁开眼睛,正好见到程钧上来,马上站起身来,道:“前辈。”

程钧道:“好了,你下去休息吧,现在我来值守。”

小和尚“哦”了一声,犹豫了一下,还是道:“前辈,三天时间已过,咱们这么守株待兔,是不是还是不够积极?”

程钧冷冷一笑,道:“我等得起,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惜宋道友等不了十年,岳华老道的尸首就要烂了。”目光斜斜上移,钟楼的前方,那口大钟的对面,现在正挂着岳华老道的尸体。这是程钧挂上去的,为了吸引宋云姜前来,这种手段很卑劣,但是他相信,这是最有效的方法。

小和尚轻叹了一口气,他看到那岳华老道如同死狗一样挂在钟楼上时,一瞬间曾动了恻隐之心,但随即报仇之心更胜,因此表没有表示出异议。比起这个手段的道德,他更在乎这个手段的效果,道:“我的信也发出去三天了,倘若万马寺的人走得不远的话,他们应该受到信了。”

程钧一怔,道:“现在大雪封山,他们如何进山?”

小和尚道:“大雪封山封的是大炳县这一边,从万云谷里头还有一条小路通往葛城,他们当时走的是这条路,回来也是从这条路回来。长老年纪大了,或许走不快,但是寺里还有武僧,若是快的话,或许几日之内就能看见先头的人。”

程钧道:“是么?不知道他们在外面如何,不过就算回来,想必也难有以前的规模了。”盛天崇道抑佛,民间也更崇敬道士。本地没有威望的僧人,化缘基本得不到什么帮助。失却根本之地的僧侣只怕不易生存,为了生计,有些人还俗另寻出路也是顾不得了。那长老年老,或许还不怎样,寺中武僧学了许多本领,随便在外面找份武师镖师的工作也能养家糊口,说不定还活的很滋润,能有几个愿意随着老和尚流浪的?

小和尚道:“我倒希望其中有几个人,最好别回来。阿弥陀佛,小僧妄言了。”合十念了声佛,又道,“前辈,你没问题吧?我们长老虽然没有九十岁,也有七十多岁了,佛法见识是非常高超的。你冒充我师叔,实在是……”荒唐。偏偏这荒唐还是师叔临终前许可的,也不知她们两个怎么想的,一个提议荒谬,一个应允的胡闹,可见修道修为和人品性格乃至智力都不怎么相干。

();()  程钧摸了摸自己的光头——被宋云姜偷袭割断了不少头发,他索性剃去了三千烦恼丝,穿起僧袍来,冒充大宝和尚这个主意当然是他临时起意的,但在万马寺待一段时间,却是早已经计划好的。没办法,他要拿的那件东西非得到了日子才能拿,他又贪图这万云谷解开驳灵阵之后灵气充沛,地方又僻静,再加上灵石在手,资源不愁,是修炼的好地方,因此轻易不愿离开。

他本来是想,借着大宝和尚的关系,先在万马寺以挂单的形式呆下来,实在不行,就是先出家一段时间也无妨,到时候取了东西再离开便是。然而大宝和尚意外身亡,计划自然要改变。他一开始是伤脑筋的——凭小和尚的资历,不足以介绍他入寺。当然,后来他立刻想到了更大胆的主意,直接冒充大宝和尚。

这个想法不但小和尚觉得荒谬,程钧也是知道有些儿戏的,但是他有恃无恐,就是儿戏了,又怎么样?若不是他修为尚有不足,不愿意惹麻烦,又顾及大小两个和尚的面子,就像紫云老道一样,直接占了万马寺,再改成自家的道观,旁人又能如何?冒充大宝和尚,住上些日子,回头取了东西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大家伙儿好聚好散,那不是程钧的福气,是万马寺的福气。

说到底,大宝和尚这个身份还是很风光的,至少万马寺的和尚必须像祖宗一般敬着,这就比混进去当个和尚好上许多——能当祖宗,谁愿意装孙子?

程钧笑道:“没关系,若不被发现那最好,被发现了咱们拍屁股走人,谁敢来捉我?”

小和尚微不可查的撇了撇嘴,对于程钧这种近似于耍赖的话只有无奈。不过他虽在万马寺出家,在寺里除了长老,对旁人也没什么好印象,程钧怎么闹他也没觉得如何。况且程钧留在万马寺,他心底其实是欢迎的,大宝和尚临终毕竟时间有限,只传了他入门的口诀,那口诀短短数百字,已经十分艰深,他虽然聪明,但也只有硬记下来,其中含义还要细细参详。因此若有程钧这个修道的前辈在身边,虽然是道门,但见识也比他自己强得多,有些事情就便宜的多了。

其实,他还有自己的路数可以获得修道的见识,那个机缘他已经获得了两年,如今还在山神庙后放着——但不知为什么,他宁愿相信认识不久的大宝和尚与程钧。

想到这里,小和尚向程钧再行一礼,慢慢下楼去了。

();()  小和尚一走,程钧嘴角泛起一丝冷笑,单纯的守株待兔,果然还是效率太慢了。

伸出手来,程钧手中已经翻出来一把雪亮的戒刀,刀刃上鲜红色的痕迹清晰可见。

那是宋云姜的鲜血,是程钧在地牢中偷袭得手的时候留下的,仅仅隔了三日,鲜血依旧鲜艳如昨。

若在前日,程钧还治不了她,是因为手中的资源不够。但是他刚刚得到了地宫上层的宝贝,里面最不缺的,就是低品级的材料,比如低阶妖兽的皮毛还有灵砂。

有这些足够了。

从乾坤袋中取出一张光滑的皮毛——那是一张月影狐的腹皮,光滑柔顺,可以制作三品上的灵符——铺在地上,程钧一手沾了混制好的灵砂,轻轻在空中一划,一道光芒凌空凝聚,如一管妙笔,画出了鲜红色的血印落在皮毛上。不过片刻之间,已经构成了一个复杂难言的图案。皮毛上光印宛然,那符号灵动之极,仿佛随时都会脱框而出,飞向天际。

定血追魂符,成。

一道灵符的炼制在程钧手中,也不过一息的时间。

有了这道灵符,再有鲜血为引,方圆百里之间,叫鲜血的主人无人可逃。想当初程钧修为还在,凭着高等的定血追魂灵符和一口飞剑,上穷碧落下黄泉,取人头于千里之外,不负“追魂”之名。如今修为尽失,可怜这令修道界闻风丧胆,无处藏身的灵符,也只能沦为信使之流了。

程钧伸手将沾了血的戒刀摆放在灵符之前,光芒闪烁数次,原本鲜红的符号颜色转暗,紧接着大放光芒,光芒跃动的更加厉害,似乎跃跃欲试。

程钧盘膝而坐,调好了真气,抬起头来,露出一丝笑容——百里方圆,叫你无处藏身。一伸手,再次拿起自己带着的戒刀,站起身,从悬挂的老道尸身上一划,取得一物,伸手取出那倒符箓裹着那物事,手一扬,喝道:“去——”

一道黄色的光芒顺着风飞了出去,瞬间隐没在天空之中,程钧望着那光芒的取出,嘴角微微一挑——信已经送出去了。

等你一个时辰,过时不候。来去随你,只要你不怕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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