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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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第3页)

丁巫是落魄高官子弟,汪大夏和魏采薇都出身中层勋贵,都讲究食不言,吃饭时都不多话。

魏采薇给丁巫剥粽子,还用公筷夹了个鸡腿,放在丁巫碗里。

又夹起第二根鸡腿,汪大夏习惯性的把碗递过接鸡腿,魏采薇却放在了自己碗里。

汪大夏有些尴尬,但伸出去的碗又不好意思收回来,他正要伸手拿起汤勺舀点鸡汤来掩饰,却被丁巫抢了先。

丁巫拿起锅里的铁勺,给汪大夏舀了满满一勺鸡汤,说道:“那晚半夏被周小旗挟持,多亏汪二少听懂她的求援,和她联手斗歹徒,多谢。”

汪大夏屡屡出言挤兑,丁巫不计前嫌,还给他盛汤。

这幅谦谦君子的模样,还真是……可恶。

丁巫越好,汪大夏的醋就越酸,顿时自觉遇到了平生的劲敌,但当着魏采薇的面,他不好再赤裸裸的讽刺丁巫了,说道:“我和魏大夫是生死之交,心有灵一点通,她稍微暗示,我一听就知道她有危险。再说邻居么,本就互相照应,都是应该的。”

这意思,就是你以前是她最好的朋友没错,但现在不一样了,我才是为她最好的朋友。

汪大夏理所应当的喝了丁巫盛的鸡汤。正想伸出筷子夹起鸡翅膀,丁巫又拿起铁勺,给他舀汤,接连两勺,第二勺里带着一块大大的鸡胸肉,丁巫抖了抖铁勺,无师自通饭堂师傅的抖菜**,居然把鸡胸肉给抖下去了。

丁巫脸上挂着亲切的笑容,一副邻家大哥哥和善的模样,将清凉的鸡汤放进汪大夏碗中,“来,鸡汤好喝,精华都在里面了。”

汪大夏:我不要精华,我要吃肉。

汪大夏连喝两碗鸡汤,一下子喝了个半个水饱。

第三碗,必须要吃到鸡肉。

为了防止丁巫再次“热情”的给他省汤,汪大夏喝两汤,长一智,特意把饭碗往里放,放在丁巫够不着的地方。

汪大夏举起公筷,对铁锅里的鸡胸肉发起进攻。

“这是丁大哥亲自去象牙山采的蘑菇。”魏采薇抡起铁勺,舀了满满一勺子蘑菇,“千里送蘑菇,礼轻情意重,要不要尝尝?”

汪大夏不能拒绝,乖乖的把藏起来的空碗递过去,“要的,当然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夏:我弱小可怜吃的还少,半夏你就原谅我嘛

第44章咱们是什么关系

汪大夏吃了满满一碗蘑菇,他决定这个月都不碰蘑菇了。

终于可以吃鸡肉了。

汪大夏拿起公筷,像个小媳妇似的怯生生的往铁锅里伸过去。

还好,没有丁巫轮铁勺喂鸡汤、也没有魏采薇强喂蘑菇。

筷子顺利的到达目的地,但是,汪大夏发现了一个问题:本来就是一锅小鸡炖蘑菇,两只鸡腿被丁巫和魏采薇给分了,小鸡么,本来就小,全身上下就两根鸡腿有些肉。

刚才他喝鸡汤、吃蘑菇的时候,丁巫和魏采薇把剩下的鸡肉基本上吃光了,就剩下几块空荡荡的鸡胸骨,那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汪大夏夹了个块鸡脖子吃了,幸好,陈经纪送来的酱猪脸味道还不错,汪大夏也能吃饱,几乎一个人就吃掉了二师兄的脸。

吃完饭,魏采薇杯盘收起篮子,去水井边洗碗。这是在铁岭的习惯了,丁巫做饭,她洗碗。

丁巫捅了捅炉火,烧水泡茶。还笑着对汪大夏说道:“汪二少,喝杯茶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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