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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女士?”
马勇揉了揉眼睛,再次看过去,现自己没有认错人。
顾倾城非常好认,不是说她长得有什么特征,而是她的服饰有些“另类”。
看台上,大多都是西服洋裙,或是中山装学生裙。
极少数穿着传统袄裙的女子,也都像极了受惊的鹌鹑般缩在自己的家人身后。
在马勇认识的人中,只有顾女士,穿着守旧的繁复的马面裙,盘着传统的圆髻,却还能挺胸抬头。
还有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自信与张扬,简直就是顾倾城的招牌。
更不用说,顾倾城身边还跟着一个小胖砸!
这么多明显的标志凑在一起,马勇觉得,自己应该没有认错人。
只是——
顾女士怎么会跟洋人凑在一起?
她似乎在跟洋人聊天,这、这也太玄幻了吧。
马勇知道顾倾城识文断字,也知道她是真有文化,可东西文化之间的差异很大啊。
不说别的,只语言这一项,就像一个巨大的门槛。
那天陪着顾倾城在城内溜达的两个大头兵,回去后,并没有向副官禀报。
因为他们自己都不信:一个第一次出远门的乡下大脚女人,居然能够跟洋人谈笑风生。
这样的话,说出来,非但不能领赏,兴许还会被副官痛骂一顿。
大头兵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两人有志一同的将这件事“忘了”。
副官不知道,自然也就不会上报马勇。
而马勇呢,这几天忙着处理积攒的军务,跑去找督军请求购买军械等物资,稍有空闲,还要请那位相亲的陈小姐吃牛排、喝咖啡。
啧,又忙、又糟心——那些血呼啦的牛排、苦兮兮的咖啡,到底有啥好?
关键是马勇根本就弄不懂那些西洋的规矩,一双刀叉用得是那叫一个别扭。
吃饭的时候,他还会被陈小姐嫌弃吧唧嘴,连说话都不让。
忙,心情还不好,马勇自然没有精力去关注其他。
结果几天不见,顾女士就带给他这样一份“惊喜”。
“什么顾女士?”
穿着精致的洋裙,手上带着白色蕾丝的手套,头上带着帽子,脸上画着精致妆容。
陈小姐原本五六分的长相,被服饰衬托出了七分,勉强算个清秀美人儿。
只是她眉宇间的些许倨傲,稍稍有些破坏了她的形象。
她对马勇这样的大老粗十分嫌弃。
头脑简单、四肢达,一身的土匪习气,说话大嗓门,吃饭吧唧嘴……
牙齿黄,一张嘴就是“妈个巴子”之类的脏话。
大字不识一个,连咖啡都喝不了,真是搁在哪儿都丢人现眼。
若不是自己年岁大了,若不是自家还要求到马司令身上,若不是……
她就是命苦,从小不被重视也就罢了,长大后,还要为了家族而牺牲。
心里嫌弃,陈小姐对马勇根本就没有什么耐心。
不过,此刻见他一副活见鬼的模样,陈小姐还是好奇的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
当她看清顾倾城那一身透着腐朽味道的传统袄裙时,顿时没了兴趣。
哼,又是一个没见识的守旧女人。
合该叫什么“顾氏”的,居然也有脸自称什么顾女士!
“马司令,不要关注这些不重要的人了,我还是给你引荐费里克斯先生吧。”
“费里克斯先生是有名的外科医生,他跟巴赫先生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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