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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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回(第2页)

重点是外边没地方吃饭,须回镇上,要么到即将回到镇上的路段有间便利店。民宿那边就不麻烦了,人家是民宿,住店才有饭吃。

至少目前是这样,兰溪村毕竟不是旅游景点,除了小天后有一栋房产在之外,没有其他卖点。

游人不多,单独开一家餐厅不划算。

所以,按本地习惯,请人上门做工要负责中午这顿饭,兰秋晨就地取材了。到菜园里摘点菜,库房有腊肉,冰箱有自制的午餐肉和鸡蛋,够做一顿饭了。

“难怪你非要留在村里不肯出去,瞧瞧这菜,这肉,还有这满山的菌子任你采。”莫秋林边吃边叹,“换作是我我也不愿出去,外边太累了。”

有本事的人住在山里多好啊,耳根清净,没那么多的生活压力。

要不是他早早娶妻生子,他早就随爸妈回乡下过逍遥日子去,权当提前过上养老的日子。

“你是现在累,”兰秋晨不以为然道,“再过几年你儿孙满堂,就该轮到我羡慕了。”

“唉,最大的刚上小学,不知道能不能等到那一天……”

“啧,瞎说什么呢?”兰秋晨不爱听他说晦气话,“我钱还在你兜里没还呢。”

“要说这世上最怕我死的,大概就是你了。”

“这不废话吗?”

银行是他最大的债主,其次就是她了。他欠银行百多万,但有房产低押,不亏。亏的是她,十几万除了一张借据,就剩他这条命最有保障。

他若有万一,那点钱拿不回来不说,指不定自己还得帮他养孩子。

话说,她眼光咋辣么差咧?交了这么一个损友。吐槽归吐槽,越想越操心的兰秋晨趁他开始忙活的时候,到菜地里摘了好几样新鲜蔬菜捆了扔到他车上。

有药渣的滋养,这座山里的菜和果林四季常青,从来没有短缺的时候。

这正是莫秋林最羡慕的,他虽是乡下孩子,整日里除了读书就没下过地。一般常识他不晓得,只知道有些地方冬日菜地荒芜,有些地方的蔬菜依旧翠绿。

他以为兰溪村就是后者,对着车上这堆嫩绿的蔬菜笑得合不拢嘴,朝老同学连连合掌道谢,这才开车离去。

一间工作室而已,两天就搞定了。

而且最后那天,莫秋林用了大半天的工夫帮兰秋晨把林子里的鸡棚重新修葺一番。没办法,菜给得太多了,就这么走了不好意思,修鸡棚不过举手之劳。

不仅鸡棚,两人把整栋桑宅检查一遍,看看哪里的灯、水龙头要换了,哪里的螺丝松了,一并换新的。

包括地里的灌溉系统,挨个检查。

住在山里出去一趟不容易,趁他在,赶紧把该修的修,该换的换一遍。得知她要养蜂,还给她留了一位熟人的联络方式,就这样一直忙到近傍晚才离开。

送走老同学,兰秋晨回屋里开始煮自己的晚餐。

昨天晚上,偶像并没出来,不知还健在否?当然,有莫拉在旁边监督,那颗球应该不会出岔子,否则它早就出来喊人了。

虽然喊她也没用,她只是个抱大腿的。

本以为今晚和昨晚一样平平无奇,显然她错了。刚做好饭,捧着碗到客厅准备开电视时,电话来了。

拿过手机一瞧,噫?!屠夫?!

一想到对方是位断肢的试药患者,兰秋晨忙不迭地把碗放到茶几上,心里一阵惶恐不安,双手微微抖地接听,颤着音: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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