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安旭不傻,他如今记不得自己的家,在这里能依靠的只有五丫,自然要无条件站在五丫这边的。更何况,跟温柔坚强的五丫比起来,那个小丫头性子确实不讨喜。
第34章进城
安旭对小铃铛没有好感,五丫的目的也算是达到了,自此她总是有意无意的在安旭身边说一些小铃铛的坏话。比如,小铃铛的爹明明日子过得好,却不知道拉扯兄弟孝顺父母啊;小铃铛宁愿把好吃的分给别人也不给她这个堂姐啊,等等。
当然五丫说的隐晦,她怕安旭觉得自己是个嫉妒的女孩子,说这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一脸向往的样子。
安旭不知道五丫一家跟小铃铛的过往,就先入为主的认为是小铃铛一家忘恩负义。时间长了,不但没有对小铃铛产生好感,甚至是有着浓烈的厌恶。尤其是在看到小铃铛一年换好几身新衣裳,而五丫却还在为能吃饱饭发愁的时候,这种厌恶达到了顶峰。
他心想,这个小丫头一年哪怕少做一件新衣裳,那么五丫也不用这么辛苦。他也就不用因为自己念书的事情而愧疚。
是的,对五丫让他读书而被陈翠打了一顿的时候,安旭是愧疚的。
但他也是自私的,并没有说看到五丫挨打就不去读书。五丫挨打反而激起了他读书的渴望,他知道只有读书才能离开这个鬼地方,不然五丫的今天说不定就是他的明天。
每次看到小铃铛无忧无虑转悠的时候,不得不承认他的内心是羡慕和嫉妒的,也因此没回看到铃铛,他都要去讽刺一番。
安旭内心怎么想的,小铃铛并不知道,她把安旭对自己的态度归结在五丫身上。她想或许是五丫又说了什么,才让这个人对自己有着浓浓的厌恶吧。
不过,小铃铛也不在意,谁惹她不高兴,让对方倒霉一下就好了。反正这事对自己又没有影响。
她如今可是忙得很,每天除了跟她娘学习认字和医书之外,还要照料从山里带出来的各种稀奇植物。
华家传承下来的医书很多,沈兰原本对这些就没有多大兴趣,前几年不过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家族,这才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学。如今见小铃铛感兴趣,她心中也高兴,教导起来也用心。
她想着自己虽然不能继承华家的传统,但是把闺女培养成医学圣手也不算是辱没了家族,也能对得起死去的华家先祖了。
考虑到闺女还小,她很有耐心的慢慢教起。
医书中,有一本《百草集》里面就是介绍各种药材的,这本书文字不多,还有配图,是小铃铛的最爱,有事没事她都喜欢翻开看看。
小铃铛记性很好,看过一两遍基本都记住了,在山里只要见到书上记载的药材都能毫无差错的辨认采集下来。
她自小时候起就吸引有灵性的动物,使得它们亲近。之后跟着银狼去凤鸣山,每次都能找到稀奇的植物药材。
凤鸣山上但凡是有灵性的,不论动物还是植物都喜欢亲近她。小铃铛也喜欢去山里玩,进了山就跟鱼进了大海,自由自在,心情舒畅。
《百草集》里面收集了很多的药材,普通的,罕见的应有尽有。说来也怪,普通的就罢了,那些罕见的药材都是带有灵性的,不少药材就是几小只看见都眼馋。
凤鸣山它们逛了也不是一遍,都没有见过一种,可只要跟着小铃铛,每次进山都不会走空,总能找到那么一两株灵药。
这也让小动物们越发坚定了跟着小铃铛的决心,只要能跟着她,死皮懒打都成。
如此又过了两年,小铃铛满六周岁了,也到了可以去念书的时候。
整个溪村镇只有一所小学,教学质量还一般。女儿聪明,沈兰夫妻并不想耽误她。正好陈烈工作的地方新建了一所小学,取名安南第六小学,简称为安南六小。
安南六小是去年县城新增加的一所小学,招生条件比其他小学要宽松,并没有只招城市户口的学生。所以,像小铃铛家这样,虽然家里有工人但还是农村户口的,只要交得起学费,也有资格去上学。
因为是新开的小学,学校也比较重视自己的名声,老师虽然不是资历最老的,但也都是正经师范毕业的,教学质量完全不用担心。虽然比不上一二三小学,但比溪村镇的学校强了不是一星半点。
第六小学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它设有学前班,六岁的孩子完全就可以去学前班先学习,等到八岁通过考试进入一年级。
陈烈两口子对教育都是重视的,他特意请了一天假带着妻子女儿去了六小看情况。这一趟,三人都很满意,就决定等到九月就让闺女过来读书。
丈夫孩子都要去市里了,地里的庄稼也不怎么用她管,有几小只在,地里一根草都没有干净的很,沈兰觉得她自己在村里呆着也无趣。
read_xia();
生活压力很大?那就来当昏君吧!找工作被白眼?那就来当昏君吧!老板剥削厉害?那就来当昏君吧!房价高买不起?那就来当昏君吧!谈女朋友没钱?那就来当昏君吧!股票一路大跌?那就来当昏君吧!老婆不让抽烟?那就来当昏君吧!我们的口号是,当皇帝,就要当一个想干啥就干啥的千古第一昏君。新书需要大家的支持,有啥票就投啥票...
简介关于三国从占领朝鲜半岛开始汉末建立丐帮展水军。夺取朝鲜半岛倭岛。与大汉开战。收编黄巾军。雄霸东北,建立大唐王朝。成为大反派。对抗全天下。杀光三国名将...
简介关于锦绣城央因为一句诅咒,他们生生世世纠缠不清,为了给他们搏一个锦绣未来,他不惜逆天改命,甚至还一次次囚禁了她为了报仇,她华丽蜕变强势归来,却被他抵在电梯里,双眸猩红地说你终于来了...
昏昏沉沉中,薛凌从朦胧迷糊中清醒过来。这是哪儿?似曾相识的土胚房,残旧破烂不堪,老式窗户上贴着一对红艳艳的大红喜字,昏黄的小吊灯出微弱的红光。她躺在崭新却简陋的木床上,盖着一张薄薄的大红色喜被,床尾坐着一个挺拔冷峻的明朗男子。薛凌愣住了!他是程天源!!是他!竟真的是他!程天源,那个小时候疼她呵护她的邻家大哥哥,那个娶了她却当了一辈子鳏夫的丈夫,那个默默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致富佳妻,重生续前缘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人死了,钱没花完。李桂花每次看到这句话,就先翻个白眼,再撇撇她那个樱桃小嘴。于是,老天送给了她一个大礼包。一夜暴富,兴奋不已,天有不测风云,三个月后银行卡里的数字和她再也没有关系。大概是老天不忍心,她又活过来了。只是,从桂花变成了银杏。...
潇湘VIP20160421完结已有33827130人读过此书,已有20556人收藏了此书。已更新2140152字内容介绍她,是出身医药世家的废物顾七,平凡的面容下掩藏着倾城国色。她,是鬼医圣手,异世灵魂,淡漠的面容下有着随心百变的性格。当她穿越而来,代替她成了她时,身中极品媚药,是再死一次?还是找个男人当解药?他,玉树芝兰,清逸绝尘,看似无害,实则却是吃人不吐骨的腹黑狼,一朝错上,为免被他剥皮抽筋,她只能用上连环计,一避再避,量他有再大的能耐,也绝不会想到,当日强上他的人就是她。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他宠她入骨,爱她至深,哪怕她是世人眼中的废物,无才无色,他却视若手心之宝,把她放在心尖之上,许诺,哪怕负尽天下,也绝不负卿!她本是慵懒淡泊之人,冷血而冷情,禀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宗旨,既然有他护着她,宠着她,爱着她,她就敛起锋芒,掩去风华,当一个世人眼中的废物,偷得浮生半日闲。是谁触了她的逆鳞?激起她心中嗜血?无法修炼的废才?无一是处的废物?毫无战斗力的顾七?谁知,她风华的绽放,强势的崛起,只为那守护她而倒下的男子!一朝风云涌动,揭去废物之名,扬吾强者之威!长剑在手,且问天下谁与争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