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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如那位初恋。
“我管你真话假话——”温野本来想说反正我又不是同性恋,但顾及到夹在领口的收音麦,还是把这句话吞下去了。
“喂,周尔琛。”
周尔琛回过头来,“嗯?”
没了落日余晖,天色完全黯淡了下来。深灰色的夜把他们团团包裹住,牢牢地、开始生根。
温野忽然捂着拳头,挡住嘴唇轻轻咳了声。
这是他标志性的、掩饰尴尬的小动作。
“你那些歌……”他别别扭扭地问,“都是写给那个谁的吗?”
“什么歌?”
周尔琛反问,但看到温野的脸色后,就明白了。
他轻轻嗯了一声。
温野牙齿忽地酸了酸。
周尔琛出道到现在,平均一年出两张专,每张专里少则四五首,多则七八首。也就是说,他发的这七八十首歌,几乎全都和他那位初恋有关。
以前他听某位创作型歌手的歌,年轻时谈恋爱轰轰烈烈,写的歌也多是伤感情歌,撕心裂肺动人心弦。不过多年后他和前任都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幸福,这位歌手也再没写出那样精彩的歌曲了。
当时粉丝和路人都在说,是因为现在很幸福,生活平淡没有波折,所以就再也写不出了。这话说得像是幸福也是种罪,现任妨碍了他们的灵感井喷。
温野还真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他身边。
“……你什么时候写的啊?”温野撇了撇嘴,“明明会创作,高中时候语文作文还考那么点分。”
周尔琛各科成绩都很出色,数理化经常能拿满分,但唯一拜倒在了语文的裙摆下,每次考试大作文能拿48分都算是好的了。也亏得他其他学科争气,硬生生地把语文这个小瘸子给拔了起来。
“这和语文作文没什么关系。”周尔琛顿了顿,“我总不好在高考卷上写我暗恋的故事。”
“……”
温野想了想那个画面,浑身抖了抖。
周尔琛要真敢写,估计老师也敢给他打零分。
“至于什么时候写的……有些是上学时候突然冒出来的灵感,不过那时候也不太懂押韵和作曲,都是零零散散地记在本子上的。”
周尔琛高一时才开始学吉他,不过他手指协调性很差,学了一年都谈得不像样。他从小学什么都很快,唯独在这上面跌跟头,周尔琛也是个要强的个性,学不会学不好,他就偏要学。
等到毕业时,指尖长了一层厚厚的茧,虽然泛音还是差些火候,但指弹和弹唱都练得很不错。
高三那年的暑假,他尝试着把那些零碎的词句整合成歌词,自弹自唱自作曲发到了网上。很快就一炮走红,他的经纪人眼光也很毒辣,赶紧联系了他签了约,又给他请了专业的老师。之后,周尔琛大学时加入了音乐社团,慢慢接触了古典乐、r&b各种各样的风格,学了钢琴架子鼓,写的歌也越来越成熟,逐渐走到了现在。
温野闻言,拉过周尔琛的手仔细看了看,但路灯的光太微弱,也看不出有没有茧子。周尔琛便把他的指尖压在自己的指腹上,轻轻磨了磨。
长茧的地方其实已经摸不太出区别了,变成了微硬的光滑的一片,似乎连指纹都已经被磨得模糊。
温野看了一会儿,收回手,“听说按弦挺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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