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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跑回家,叼起了我的金镶玉项圈,坐在小树林外面等着。
等了好久,一直等到太阳快要下山,才看见一个全身的衣服四处都漏风的年轻男人。
我赶紧跑过去,咬住他破烂的裤脚,想要让他跟我走。
脏兮兮的脚裸露在外面,男人惊讶地看着我的举动。
“小猫,你是要让我跟你走吗?”他蹲下身子,看着我。
我点了点头。
男人神色中的惊讶全部变成了惊恐。
他跪在我面前:“猫大仙,请原谅小人这张破嘴。小人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啊,也就小时候偷看过隔壁寡妇洗澡,求猫大仙饶了我。我上有老下有小,没了我,我们一家人也都活不了啊!”
一边说还一边朝我磕头,眼泪鼻涕都出来了。
我上前制止了他,依旧咬着他脏兮兮,破破烂烂的裤脚。
“好的好的,猫大仙,我就跟你走。”
男人诚惶诚恐的起身,跟我来到了流云身边。
“妈呀,有死人。”男人吓得一哆嗦坐在了地上,转身想逃,可看见我又慢慢坐了回去。
我用爪子比了个挖坑的动作,然后拍了拍我放在一边的金镶玉项圈。
“猫大仙你的意思是我帮你把这人埋了,你把你手里的金项圈给我?”男人有些不可置信地问我。
我点了点猫脑袋,没错,就是这样,还好这人不笨。
我在旁边当着监工,一直等到日落西沉,流云的身体才被埋葬好。我将项圈给了帮忙的男人,催促他离开了这里。
衔来不少的野花,放在流云小小的坟包前面,如花朵一样的岁月,自此就埋葬在了这荒郊野外。
所有事情办完,我才迈着猫爪子,向城内飞奔而去。
不出所料,莺歌果然很着急。我赶紧跑到她面前,本想往她身上跳的,可看着爪子上黑黢黢的一坨,到底没好意思。
看着我一身都是土,莺歌气笑了。
“果然是个野猫崽子,养了这么久,还是要出去刨土玩。”脸上的嫌弃显而易见。
我有些不高兴,就是你嘴里的野猫崽子今天可是别人眼中的猫大仙呢!
莺歌还是带着我回了家,打来水给我仔仔细细从头到尾洗了个遍。
擦干毛毛,我还是那个可可爱爱的高冷小白猫。
夜里,我躺在莺歌的被窝里,想着白日生的一切。
鲁迅先生说的没错,这就是个吃人的社会。
自从那件事生以后,我显而易见的消沉下来。莺歌以为是我的项圈不见了所以兴致不高,于是又向冤大头虎哥给我讨了一个纯金打造的项圈,看着奢华极了。
我心中冷笑,这狗汉奸不知道拿了多少民脂民膏,金子做的东西拿来给一只猫玩,而现在的城墙外面不知道饿死了多少穷苦老百姓。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说的大抵就是目前的情况了吧。
不过不要白不要,我衔起金项圈藏了起来,以后有机会分给穷苦老百姓吧!能救一个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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