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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换了这身cospLay的破衣服!
《妖怪法》里明确指出,不能强迫不想公开身份的妖怪公开身份。
虽然念起来有些绕口,但这个法条在保护妖权,以及维护妖界稳定方面还是非常有用的。
也的确有那么一部分妖怪,总喜欢谎称自己为人类。根据专家分析,这个群体要么是因为真的很喜欢人类,要么就是因为原身太丑。毕竟山海广阔,也不是每个妖都能像麒麟一样威风凛凛,还是有许多奇形怪状品种的。
季星凌陷入短暂疑惑,难不成是一株育不良的自卑狗尾巴草。
林竞却在想另一个问题,既然两个人都没烧,那关于什么猫妖和妖怪管理员的故事……不过话说回来,他之前以为问题少年不爱学习拉帮结派,日常活动可能也就翻墙逃学去网吧,抽烟烧烤打群架,万没想到还有这种降妖除魔的热血幻想型,怪不得他要给小弟定制什么妖怪卡。
“我觉得你完全不用逃学,真的。”林竞真诚建议,“你可以向学校申请组建一个话剧社。”
季星凌:?
小林老师继续行走在拯救问题学生的路上,伸手:“卡呢?”
这才对嘛。季大少爷顿时舒畅,把那张银白妖怪证放在他掌心:“所以你是什么妖怪?”
“在回答之前,我还有一个要求。”林竞自内心地说,“你能给李陌远也一张吗?”
这么中二感爆棚的事情,他迫切需要有人分担压力,如果另一个年级第一也愿意自降智商,那就再好不过了。
季星凌:你到底在说什么鬼。
“那你考虑一下我的提议,我先去买盒阿莫西林。”林竞把妖怪证揣进裤兜,转身进了药房。
季星凌:“……”
提问:比英语更难听懂的是什么?
回答:植物语。
正好这时招摇铺的老徐打电话来,问两人什么时候过去。
“我们已经快到楼下了。”季星凌说,“十分钟。”
“另一个买aJ的小朋友也是妖怪?”老徐打着呵欠,“我可就不变人了啊,下午喝多了酒,浑身没劲,反正店里也没什么客人。”
——南山之曰鹊山,其曰招摇之山,临于西海之上。有兽焉,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狌狌。
狌狌老徐是这一带有名的潮店老板,主业卖鞋,副业卖酒,身边常年美女如云,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林竞把消炎药装进书包:“走吧,刚刚听收银姐姐说,那家牛蛙还挺火的,我们早点弄完去排号。”
“喂。”季星凌跟在他身后,“你怎么也不问我是什么妖怪?”
“在你把李陌远拉入伙之前,不要和我讨论这个问题。”
“……”
植物语难懂+1。
万和大厦只有四部电梯,人多又杂,进进出出的,差不多每层都要停一停。
手机没有网,身边还有一对小情侣可能正处于热恋期,一刻都不能分开地抱在一起,黏糊糊亲来亲去,身上香水味刺鼻。好不容易抵达二十八层,林竞一口气打了三四个喷嚏,觉得自己已经快被熏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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