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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第1页)

卷三碧云深(67)七少爷的字(一)

更新时间:2008-5-1011:50:45本章字数:2750

在王献之为屋子的简陋责问房东胡二哥之际,想不到开口的素素这时候突然发话道:“这屋子的确简陋了点,不适合桃叶妹妹住。我家虽然败落了,好歹房子还保住了一所,不如,桃叶妹妹以后就搬到我家去住吧。”

不单我诧异,连胡二哥都用不解的眼神看着素素。这,算是跟胡家抢房客吗?而且,素素这样说,明显是站在王七少一边了她明明是胡掌柜的手下,怎么跑去声援王七少了?

素素可能自己也意识到这样说有点“叛徒”的嫌疑,故而赶着补充了一句:“不收租金的。我只是想让桃叶妹妹住得舒服点,反正,我家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

我注意到了她对我称呼的改变,刚进门的时候还“二掌柜”长“二掌柜”短的,现在自动改成亲亲热热的“桃叶妹妹”了。

这样突然对我示好,实在让人有点错愕,也觉得别扭。不过,认真想想,我也能理解她。

她本是富商之女,也曾呼奴使婢。谁知一朝破产,她就从千金小姐沦落到出头露面当店小二,她心里有多少委屈,自不足为外人道。现在好容易遇到了一个出自超级豪门的少爷,她自然想结交笼络了。若她能成功地搭上王献之,至少,她爹想要东山再起就不再是难事。

至于她自己还想怎样,那又另当别论了。

对她的行为动机我无权置评,她有她自己的无奈与不甘,憧憬与希翼,还有对家庭的责任。唯独她那一声声甜腻的“桃叶妹妹”,让我有点吃不消。

而且,我好好地在胡二哥家租房子住,和胡二哥一家相处融洽,还有胡大娘那么好的一个人帮我带桃根,我为什么要搬到另一户陌生人家去?

我只能是婉言谢绝了:“多谢素素姐姐关心,我在这儿住得挺好的,桃根有胡大娘带着,我也很放心。”

谁知素素还不死心,马上说:“原来桃叶妹妹是担心你妹妹没人带啊,这个更好办了,我妈反正在家没事,让她帮你带就是了。我妈最喜欢小孩子了,看见邻居家的小孩都忍不住抱过来的。”

这年头,还有不要钱非要拽着你住她家房子的,还真是稀罕呢。我有点不耐烦了,不想再跟她罗嗦,索性一句话堵住她的嘴得了:“我跟胡大娘一家住惯了,:吧。

亏我还一直想撮合她和胡二哥,觉得他们开夫妻店再合适不过。可如果素素是这样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人,我倒觉得她配不上胡二哥了。胡二哥这么好的人,理应得到幸福。

如果胡二哥的生意能做得再大一点就好了。他那个小店子才两、三个伙计,也难怪素素看不眼了。她家生意红火的时候,可是开着好几家分店的。

看着王献之,我突然灵机一动。

于是我对王献之说:“七少爷,胡二哥现在正开着一家文具店,店名叫‘文房五宝’。”

王献之立刻对这个名字起了好奇之心:“文房五宝,怎么会是五宝呢?”

我把这个店名的来历解释了一番,然后指着素素笑着说:“这就是店里的‘第五宝’了。”

我这话,怎么说都是恭维了吧。当面说一个女孩子是美女,可以和文房四宝并称为一宝,难道不是夸奖吗?

没曾想,素素却一下子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我不是,不是啦,少爷您可千万别信真了,桃叶妹妹就爱开我玩笑。我不过偶尔在胡二哥忙的时候去店里帮了几次忙,他们就打趣说我是什么文房第五宝。真是的。”

她越说脸儿越红,颊飞桃花,眼横春水,含羞带嗔的,煞是迷人。

我和胡二哥却互相看了看,然后就彻底地沉默了。

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这个时代,女孩子们是以出头露面靠自谋生为耻的,家里不窘迫

上顿没下顿的地步,不会让女孩子出去做事。

以前娘在的时候,即便她自己挺着一个大肚子不能找活干,我们那点微薄的积蓄也看着看着就坐吃山空,她还是坚持把我养在家里。我也曾多次提出要出去找事做,都被她拒绝了。她只盼着自己能早点生下孩子,然后她出去做事,我在家里带妹妹。

在娘的观念里,女孩子出去做事,就跌了份,丢了人,以后也别想嫁到好人家去了。

素素之所以如此激烈地辩解,就是因为我犯了这个忌讳。一个姑娘家,不只是出去当店小二,还被打工的店子钱当成活招牌,利用她的姿色赚钱。说得难听点,这甚至有点出卖色相的嫌疑了。所以她才会那么着急恼怒,只是不好当场发作出来。

王献之倒没注意到她在说什么,只是笑呵呵地称赞着店名取得妙,又看着我说:“这店名是你取的吧。因为”,他朝胡二哥噜了噜嘴,“他不像是会想得出这种店名的人。”

胡二哥正为素素的表现而满心不悦,听到这里才笑道:“是啊是啊,这么好的店名,我哪儿想得出来。”

王献之却突然站起来说:“那我们去看看那家‘文房五宝’吧。”

胡二哥当然是求之不得,王家少爷肯去看他的店子,甭说他会买什么了,单这一行为本身就能为他的店子带来商机。因为,王少爷肯赏光驻足的店子,那肯定是有什么非凡之处。

王献之去过之后,他甚至可以在店里做几个招牌,上写:“王献之少爷曾站处”、“王献之少爷曾坐处”“王献之少爷曾摸处”,那不得了,那些崇拜王献之的少男少女们会蜂拥而至都去站一战,坐一坐,摸一摸,店里的名头一下子就打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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