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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我……”宋迟暮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那女生看到宋迟暮脸上闪过的害羞,自讨没的走了,等到那女生走了,宋迟暮这才接过牧黎夜手里的纸巾呵呵的笑道:“你说话好幽默。”
牧黎夜看着因为刚才他的举动而有些不自然害羞着的女生,满意的勾了勾唇角:“这样就算扯平了,昨晚冒充男友的事情,就这么算了,不敲诈你了。”
宋迟暮心里大呼了一口气,正在心里得意的时候,就听到牧黎夜说话了:
“不过刚刚摸我手的帐,还没算。”
☆、第十四章
宋迟暮心里大呼了一口气,正在心里得意的时候,就听到牧黎夜说话了:
“不过刚刚摸我手的帐,还没算。”
宋迟暮看着牧黎夜脸上一本正经的模样,一时间不知道应该作何反应。
难道,牧黎夜还要摸回去不成?
宋迟暮在心里腹诽,不会吧,黎夜不是这么小气的人吧,话说那样的手肯定是经常被人摸的啊,就当是被空气摸了不就好了么。
“手伸出来。”
宋迟暮听到牧黎夜这么说,只好理亏的把手默默放到牧黎夜面前,他还真的准备摸回去啊?我靠一个长相如此斯文的男人,怎么可以如此不要脸,这一点都不科学好么……
求问如果她现在站起来打牧黎夜一巴掌,她以每2o秒跑1oo米的度跑出去,会被大长腿追到么?
宋迟暮正在心里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手上一重,落了个什么东西到手上
“罚你去买单。”
话音刚落,宋迟暮手上就多了个黑色的皮夹。
宋迟暮不可思议的眨了眨眼,刚刚不是说好了宋迟暮请客的么,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不不不,说好了我请就我请。”宋迟暮不是贪小便宜的那种人,正要把皮夹还回去,就看到牧黎夜眉色一沉:
“知道有句话叫师命不可违么?”
我擦咧,不是说不要把他当老师的么,这种时候还喜欢摆出这种架子,宋迟暮默默的看了看四周,怎么感觉她们这一桌特别明显,可能是因为画风比较清奇,毕竟是贵族王子和女佣嘛。
宋迟暮纠结了片刻,还是去付钱吧,结果刚刚走到收银台,就听到收银员小声的议论:“我猜对了,果然是大明星和小助理,请给我一百块……”
还好没说是落魄乞丐和慈善家……宋迟暮无所谓的抿抿嘴,下次回城海肯定要把宿舍里的漂亮衣服都拿过来。
宋迟暮看了看手里的皮夹,掂量了一下,话说,拿着牧黎夜的钱包以每2o秒跑1oo米的度冲出去,求解,宋清所要承受的心理阴影面积?
※※※
最近正是旅游旺季,旅客入住已经爆满,昨天又因为见妹妹宋迟暮而压了好多事情没做,宋奕晨忙完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三点了,宋奕晨揉揉肩膀,走到窗边打开了窗子,结果刚刚打开,就看到站在站在楼底下的熟悉身影,那不是他的妹妹宋迟暮么?怎么会跟黎驰在一起?
宋奕晨默不作声的收回了身子,找了个椅子坐在窗台边,虽然偷听墙角这种事情好像并不好,但当事人是自己妹妹这种事情,好像也没什么不厚道的……
宋奕晨饶有兴的抬手摸了摸下巴,那个黎驰昨天才去宋家呈上了悔婚书,今天就和宋迟暮见面了,怎么越想越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
“宋曦,到了晨记得给我打电话。”
宋奕晨沉默了片刻,为什么黎驰要叫宋迟暮宋曦?宋奕晨眯了眯眼睛,一瞬间突然有点恍然大悟的意思,他好像现了什么?
等到牧黎夜带着一堆特产上了楼的时候,刚好看到穿着正装,站在楼梯口的宋奕晨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真巧啊。”
宋奕晨只是笑笑:“这个酒店是我负责打理的,再巧也没有遇到你巧。”
怎么感觉宋奕晨的这句话是话中有话的意思?宋奕晨的年龄虽然比牧黎夜小四岁,但也没有要对牧黎夜用敬语的必要,再加上昨天两个人在宋家见过,也不用什么客套话,倒是宋奕晨嘴角的微笑,看上去未免有点太牵强了,牧黎夜猜不透宋奕晨的微笑,只是淡定自若的回敬了宋奕晨一个微笑,估计以后也不会有什么来往,也没必要在这个时候来个饭局。
“牧黎夜,你改名字了?”
牧黎夜入住客栈的时候是登记了身份证的,宋奕晨作为客栈的管理人知道也很正常,这也没有什么好瞒的,牧黎夜点了点头。
宋奕晨并没有追问牧黎夜改名字的原因,只是笑着说道:“我妹妹当初写那封悔婚信的时候,我是知道的,因为她遇到了喜欢的男孩子,我这个做哥哥的当然不希望妹妹嫁一个不喜欢的人,希望你能谅解。”
昨天牧黎夜并没有在宋家道出宋迟暮先写的悔婚信这个问题,由此,宋奕晨觉得,牧黎夜作为一个男人,还是有担当的。
“我也没有放在心上,毕竟,叫一个比我年龄小的人为哥哥,好像也挺奇怪的。”
宋奕晨也没有介意,只是扬了扬嘴角,有些惋惜的说道:“也好,那,提前祝你能和你喜欢人白头偕老吧。”
宋奕晨说完这句话,这才下了楼,直到出了大堂,宋奕晨才有些控制不住的低笑了一声,说到底,暮暮那丫头是怎么认识牧黎夜的,两人隔着大半个地球,这也能撞在一起,这倒是孽缘呢,还是孽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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