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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榆怄得要死,可面容表现出对他们过去很感兴,目光落在明书头顶。
小小的旋,像没长大的孩子,只叶榆咬过的挺翘鼻梁,和红透的脸颊。
“我们组成校园乐队,除了在学校演奏,偶尔也去老城区天桥卖唱,攒一些社团经费。”
明书补充:“我跟他没有多少交集,毕竟我们擅长的东西截然相反。”
生怕叶榆误会,明书握了下男人冰冷的手,刚想移开却被反握,拇指慢慢搓揉手心的感觉痒,他又不好挣脱。
“嗯,接着说。”
叶榆声音冷到一定地步,在他影响下,玻璃也结了层冰花。
“我们唱了很长一段时间,收入也很客观。”明书顺势坐下:“然后遇到第一位星探。”
“他看中了我跟杜成江,想将我们包装成偶像出道,但不能唱原创曲,只能去选他们布好的剧本,伪装可怜人设。”
对于这些,明书一带过。
“杜成江无所谓,他只要能上台,唱谁的歌都一样。”
明书握握手又松开,望向叶榆的目光平静,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你是不是觉得,我这样很奇怪?”
明书要的不是客套回应。
叶榆明白,他不语。
“杜成江太渴望关注,还说为我好,太虚伪了。”
叶榆点头,却现明书短短几天里消瘦得可怕,衣服空荡荡挂在身上。
该怎么养孩子?
沉默空隙,叶榆胡思乱想。
“并非谁对谁错,就两种不同选择,仅此而已。”
明书叹了口气,轻轻靠在叶榆的膝盖,侧脸望向被寒霜覆盖的玻璃窗。
“他想将我拉回所谓出名的路,谁知我先他一步接到公司的名片。”
“咳咳。”
叶榆举手,示意是他看上的明书。
至于先前在天桥卖唱,其实叶榆对明书隐瞒了一个小小的过去。
他们的初见,并非在公司签约室。
那天是个阴天,寒风吹得人打结。
叶榆刚谈完合同,虽然算有惊无险的成功,可他从未如此费心费力过。
拒绝楼下等候的司机,他慢走过公司附近路口,漫无目的晃悠到老城区。
走了多远,叶榆毫无印象。
天空有飘雪迹象,路上行人匆匆,他站在四通八达的路口,盯着川流不息的车辆呆。
这是叶榆近乎三十年来,从未有过的奇体验。
仿佛从漫长无涯的束缚挣脱,去掉叶家的身份,用普通人的视角来观望这座城。
无论怎样,叶榆的心空荡荡的,似乎缺少了某部分,怎么也填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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