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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蕉是班子里公认的美人,盼丽风姿绝不输霍府四娘。只是她少了出身做跳板,又缺了几两运气,只好同她们这帮凡女子为伍至今。
记得四年前,又或是三年前,沈蕉初初冒尖便得临安城一位公爷欢心,奈何公爷有多喜欢她,公爷的娘就有多厌弃她,公爷几番求情更是惹得公爷的娘差些将整个班子赶出临安城,遂恩情作罢。
再往后数,便是去年那位从四品的大夫。闻人椿见过他一回,头上只剩薄毛几根,算不上青壮,亲娘小娘想必都已入了土。人人都以为沈蕉此回求仁得仁,不曾想赎身前一日,那位大夫心痛难忍,在家中熬了两日终是去了。
也难怪沈蕉的唱腔愈发惹人怜惜。
夜里起了一丝凉意,两人出门前各披了罩衫。
她们没什么嫌脏的习气,就在院子里找了处石阶就地坐下,四周蛙鸣一片,此起彼伏,想是霍府的草木营养丰沃,连蛙虫都趋之若鹜。
“你养的畜生被抱走了?”
“是呀。”
“往后你要做什么?金先生可有同你说过?”
“不曾讲过。”
“那你自个儿怎么想呢?”
她能想什么,从家园被占、家人离别那天起,她就已经明白人之卑微无用。尤其像她们这样的人,活一天便是在奔涌洪水中挣扎一天,水静下来,就偷着喘口气,一旦湍急,便又要动魄惊心。
想想也是辛酸,光维持这口气怎么就能费尽心力。
“你就不想往上够一够?”
“摘月?还是摘星?”闻人椿昂起头,脖子伸得又直又长。
沈蕉被她逗笑:“都不是。”说话间,她微微抬高身子,伸手折下了一片叶。
叶子上已经凝了颗露水,随沈蕉的动作滑落,打在闻人椿的膝盖上,激起冷颤连连。
“我也不同你继续打暗语了。刚从金先生那儿听说,霍府想要将你一道讨去,好照顾那只畜生。”
所以——得留在霍府了?
闻人椿心中顿时像是落下无数颗露水,心尖儿颤动不已。说不上是喜是忧,毕竟豪门世家一朝倾塌的故事,她在临安城也算见过不少。
“蕉姐可知这儿月俸多少?”
“总不会比金先生给你的少。”
“唔。”
“原以为你会十分欢喜。”
“……我自小只会伺候畜生,入了霍府,虽说仍是伺候畜生,可总归还得兼带畜生的主人。”尤其那位四娘如今得泼天宠爱,怕是稍有闪失都能将闻人椿大卸八块。还有那两位郎君、姑娘,虽看着正派道义,但同她毕竟是天上云与地上泥,总不如班子里的人来得简单。
沈蕉瞧她细细沉思的模样,不禁说道:“我瞧得没错,你虽是窝囊鬼投胎,却心思九曲,着实不傻。”
“傻人才有傻福。”她最好自己同箩儿一般,有饭就吃,倒头就睡,浑然不顾明日波涛。像她这般担忧波涛又拦不住波涛,只是徒徒消磨时光。
“小椿。”许是心情激动,沈蕉忽然扬声,紧紧抓住了闻人椿的手腕,“眼下我有个法子,可教你也得一回福气。你只需拿出勇气,同我一博!”
那一刻,闻人椿被沈蕉眼中的光照醒了。
***
转眼在霍府做工已是第五日,闻人椿盘算下来,日子过得还算闲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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