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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爱丽丝有了一个安静愉悦的下午。
这节课主要是对上学期魔咒的复习与巩固,都是她已经掌握的内容。爱丽丝一边默念着咒语加深印象,一边在记本上记下自己的疑问。
与霍格沃茨不同,伊尔弗莫尼魔法学校一年级更倾向于生活魔咒的教导,她很好奇这种差别的原因。
按照常理,一年级生刚刚接触魔法,接收、分析、理解信息的能力较差,应该从更为简单的魔法开始学习。那么生活魔咒是否更加简单易学呢?
对于爱丽丝的提问,费立维教授很开心:“爱丽丝你能够阅读别的学校的教材是非常棒的。只有学习别人的优点才能进步。”
“至于你的问题,生活魔咒看似简单其实蕴含了多种魔咒。我想伊尔弗莫尼魔法学校教导生生活魔咒是从提升学习兴的角度考虑的。”
弗立维教授高度赞扬了这一行为:“我个人认为,魔法最主要的就是实用,实用也是激学习兴的最好方法。”
“谢谢教授。”
爱丽丝缓缓退出教室,刚转身,就打了大大的一个哈欠。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这么困,只能早点回宿舍休息了。
路过魁地奇球场,拉文克劳的队长罗伯特一脸愁容,和一旁的男生分析着什么。
“爱丽丝!你要不要来试一试。”看到爱丽丝,罗伯特眼睛一亮。
困疯了的爱丽丝被罗伯特一把抓住:“你这个头是个成为追球手的好苗子。”
“学长,你忘了我有恐高症吗?”罗伯特明显是病急乱投医,连爱丽丝奇怪的病症都忘了,“而且你清醒一点,我才一年级!”
“哦哦,对不起,我这是急疯了。”罗伯特颇为无奈,“别的学院假期就已经开始训练了,我们却连追球手都没有。”
罗伯特说完又匆匆离开,也不知道是去哪里找那追球手的好苗子了。周围不少学生,都是等着看魁地奇选拔的,如今事情不成,大多散去了。
地上还放着几把扫帚,应该是罗伯特走的太急,忘记了。自己整整一学期都没有碰飞天扫帚,如果控制高度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等爱丽丝回过神,她已经骑着扫帚飞来飞去,欣赏着高处的风光了。
说是高处,但也就一米高罢了。没有在意旁人奇怪的目光,她悠哉晒着太阳。
春天阳光就是好,爱丽丝又打了个哈欠,不断调整角度,力求让阳光均匀晒着她的身子。
不过很快,她就现了问题:晒太阳只会让她困得更快。
困得直点头,就算是再迟钝,爱丽丝也现自己的情况有些不对劲了。不打算多停留,她调转扫把头,打算去医疗翼看看。
这样想着,爱丽丝却是手脚软,浑身无力,直挺挺落在了草地上。
辛亏自己有先见之明,一米的距离,连皮外伤都不会有,她苦中作乐。可下一刻,看着乌泱泱围过来的人,爱丽丝的笑容僵住了。
未来一个月,霍格沃茨的风云人物她已经猜到是谁了。现在只需要考虑外号是“怪胎学霸”,还是“魁地奇废物”。
春天的草地被阳光晒的温暖,正是睡觉的好地方。爱丽丝绝望了,她选择逃避现实。
端端正正躺好,双手垂于两侧,在众目睽睽之下,她直接睡了过去。
第12章再育
“教授,我来拿这个星期的魔药。”站在办公室门口,爱丽丝情不自禁打了个冷颤,地窖真是万年不变的阴暗潮湿。
如果说斯莱特林的缺点是在地下,太过潮湿的话,那拉文克劳的不足就是在塔楼,空气过于干燥了。
这么说来还是格兰芬多和赫奇帕奇的寝室最好。不高不低,阳光充沛还不用爬楼。佩姬就常常炫耀赫奇帕奇是离厨房最近的学院。
对于这一点,爱丽丝并不羡慕,离厨房最近,每晚的夜宵固然很美味,但直线上升的体重可不美好。
不过最惨的应该还是斯莱特林。爱丽丝总觉得住久了会得风湿病,就像她曾经的邻居艾格斯太太。
“进来。”教授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没有起伏。难道在这个地方呆久了,连性格都会被同化?爱丽丝不解。
印象中第一次见面,教授只是冷漠了一点,也不像现在这样惜字如金啊。
有一说一,办公室的壁炉倒是很给力。温暖的火焰驱散了一身的寒意,爱丽丝幸福地眯了眯眼。刚刚思考的问题一下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魔药在柜子里,自己拿。”斯内普教授在书桌前批改论文,听到声音,头也未抬。
爱丽丝早就习惯了,像往常一样,来到魔药柜前。
犹记她第一次来拿魔药,那瓶子被放在最上层。对这种金贵物件,爱丽丝是万万不敢用漂浮咒的。
没有办法,她只能使用最朴实的方法。不知是不是她搬凳子的样子太蠢,总之之后的魔药都被放在了最底层。
细长的玻璃瓶,里面的紫色液体还吐着诡异的泡泡,不管看几次都很像童话故事里的的毒药。
也许是看久了,爱丽丝倒觉得不那么可怕了。
瞄了一眼墙上的钟,记住时间,她直接一口灌了下去。
以往的经验告诉她,不管是什么药,一定要以最快的度喝完。
事实也是如此,即使喝的再快,爱丽丝仍然能感到一阵反胃。讲道理,魔药能做成这样也不容易,她合理怀疑斯内普教授在公报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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