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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和豆腐全送完,店铺也提前关门,上面还挂了个东家有喜的牌子。
趁着兄弟俩还没放学,洛明晨跟霍琰带着闺女去月兰县,想着多买点菜,再把做好的项圈和项链带回来。
朝廷给举人的赏银还不少,尤其闻柳云还是元州府头名,直接给了一百两纹银,还有一些碎银和铜钱。
这是考虑到考生有可能家境贫寒,特意给他用来打赏报喜之人,或者是其他人用的。
用洛明晨的话来说,就是还挺人性化。
霍昱辉考上童生也有钱,但只有五两,相当于抵了考试费。
不过,对于洛明晨而言,这已经很不错了。
本来他就没想过霍昱辉能考上。
毕竟有些人考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可能考不上童生,现在霍昱辉才十二岁,只要他想读,以后有的是机会。
县城里的金银店掌柜手艺还不错,按照洛明晨画的草图,还真把他想要的东西做了出来。
项圈是银做的圈,中间有个镂空的小球,包裹着一颗金色的珍珠,正好给霍心悦这样的小孩戴。
虽说项链是红绳,但吊坠不太一样,而且银的重量跟项圈是一样的。
霍昱辉喜欢竹子,所以做了竹节包珍珠,瞅着有点像哨子。
画的图是真的丑,但做出来之后,却很独特、漂亮,洛明晨只能夸一句师傅手艺不错。
而霍湘的项链用的是金子,金色的藤蔓包裹着一颗黑珍珠。
本来他是想做个金元宝,但在霍昱辉的建议下,改成了这个。
出了店铺,洛明晨对霍琰说:“我觉得小辉的审美还不错。”
金做的藤蔓包着黑珍珠,红绳的样式也不太一样,有一种淡淡的奢华感。
总之,比霍湘说的金元宝样式要好得多。
霍琰说:“小湘见的东西少。”
听完,洛明晨惊讶的看了看他。
原本洛明晨只是随口说一句,霍琰这个回答是他没想到的事。
可仔细一想,还是很有道理。
“那我们以后多带他看看。”
审美也需要培养。
这样的喜事,自然是要好好庆祝。
夫夫俩买了个大猪腿,又买了两条大鱼,打算一条红烧、一条清蒸,还买一些泥鳅和黄鳝。
回家后,宰了一只鸡和一只鸭。
霍琰则是去请人。
除了闻柳云母子、肖林和花娘之外,还去书院请了夫子和他夫人,告诉兄弟俩让玩得好的那四个朋友过来一起吃饭。
莫夫子听说霍昱辉考上了童生,很是欢喜。
本来是不打算去吃饭,可霍琰跟他说:“夫子,我家夫郎做了很多菜,会浪费。”
闻言,莫夫子的夫人哭笑不得的拍了下自家夫君,“这是喜事,你就去吧。”
霍琰又说:“请莫夫人一道前去。”
不等莫夫人拒绝,霍琰跟她说:“夫郎特意给两位准备了果汁,比之前的蔬果还好吃。”
莫夫人:“……”
这是洛明晨教霍琰说的话,的确顺利的把人请了回去。
过去一看,才知道洛明晨请了不少人。
由于霍琰还得去请肖林和花娘,所以干脆让闻柳云和陈秀月先跟莫夫子聊着。
认真说起来是不合礼数,可他们不在意这些,除去最开始的尴尬,聊着聊着就熟悉了。
本来闻柳云是想请洛明晨一家吃饭,顺便把考试的钱还了,结果买完菜,却被叫了过来,买回来的菜也被拎去了厨房。
很少见霍琰过来,肖林瞧见他的时候,还有点惊讶。
“你被夫郎赶出家门啦?”
霍琰满脸写着无语,“请你们吃饭。”
肖林也没问为什么,便高兴的往房间里喊:“花娘!去霍老弟家蹭饭!”
喊完,肖林才问:“要不要带点酒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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