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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今年时尚圈流行什么,会不会流行有很多洞洞的护腰?
吃过午饭,岳昇还是没来学校。
没有岳昇的校园不再是我向往的校园,我索性背起书包,溜了。
说起来,这书包也是上次去镇里时,岳昇给我买的,荧光绿,象征着森林与田野,生机勃勃,特别酷,起码比岳昇从山里捡回来的好看。
为我,他真的很舍得花钱。
我哼着歌往家走,将荧光绿书包顶在头上遮挡太阳,哪知半途遇到了岳昇。
原来他今天没来上课,是因为隔壁村一个老人生病了,他去给人看病。
我们村一共就俩医生,上次给我拔鱼骨的不靠谱,还是我昇哥厉害。
但自豪的同时我又很好奇,岳昇以前到底是干嘛的,为什么又能当老师,又能当医生,采购是他,巡逻还是他,他是别月村的守护神吗?
还有什么他不会?
噢,织毛线他肯定不会。
“怎么回来了?”岳昇问我。
逃学被现,我紧张吗?当然不,我很淡定地说:“因为我逃学了。”
岳昇:“……”
我继续说:“你不在,上课没劲,所以我溜了。”
岳昇平静的脸上竟是浮起一丝笑容,我觉得这笑有点纵容和无奈的意思。
他从隔壁村回来,手上提着不少东西,我立即卖乖,主动帮他分担,我们一起回家的样子像极了夫夫双双把家还。
从镇里买回来的月季今天开了两个花骨朵,我一回家就给它们浇水。
岳昇则将口袋里东西拿出来清理。
其中一个口袋里,居然装着鲜的草莓。
我在镇里吃过草莓糖葫芦后,就对那味道念念不忘,可是别月村没有,而且一串挺贵的,虽然岳昇愿意为我花钱,我还是不大好意思。
我看着岳昇将草莓洗干净,没抱多少希望问:“昇哥,你会做糖葫芦吗?”
岳昇转过脸,“你想吃?”
我假装也不是很想吃的样子,“没有啊。”
岳昇做完手上的事,取出一袋冰糖,稀里哗啦倒进小锅里。
这时我已经从隔壁老王家回来了——没错,我又去向他取了个经。
“昇哥。”我抱着乱糟糟的毛线,“你干嘛呢?我肚子饿了。”
有晚饭吃吗?
他煮着冰糖,看上去十分熟练,“做糖葫芦。”
我受宠若惊得一蹦三尺高,简直要以为我又拥有了翅膀。
“给我做糖葫芦吗?”我吼破了音。
他看我的眼神似乎有点嫌弃,过了几秒才说:“嗯。”
我宣布,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太阳,没有之一!
冰糖煮化之后,晾到温度适中,就可以裹草莓了。这看起来简单,但只有手法够好,才能裹得均匀又漂亮。最后用竹签子将草莓串起来。
我一口下去,满嘴汁水,呜呜叫着,赶紧将糖葫芦递到岳昇嘴边,非要他吃下第二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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