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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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章(第1页)

在孟华的记忆里,从前的甄桂芝刻薄、彪悍、好吃懒做,天天跟村里的女人斗嘴吵架。

兄弟三人中,甄桂芝一直都偏心他这个小儿子,无视二儿子,讨厌大儿子。

孟华不是不知道娘偏心,家里好吃好喝的都紧着他这个小儿子,过年不给大哥二哥买衣服,也得给他这个小儿子做身新衣服。夏天时,甄桂芝从不给大哥二哥零花钱,却每天给他钱买冰棍解暑。

作为既得利益者,孟华一生下来就受尽宠爱,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孟大国结婚后,一直没生出儿子来,甄桂芝为了逼焦蕙兰吃转胎丸,一哭二闹三上吊,闹得全家不得安宁。

孟华不是不知道母亲的做法有问题,不是不知道大嫂可怜,可他更知道这种困境不是他能改变的。

从前的孟华只会冷眼旁观,绝不会为了大哥一家去惹母亲不开心。

可是那次他从京城回来后,甄桂芝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她再不让焦蕙兰吃转胎丸,不再苛待儿媳妇,对三个儿子一碗水端平,孟华不再是被母亲偏心的小儿子,可他却得到了大哥的真心疼爱,得到了母亲为他争取来的读大学的机会。

他从前是母亲手里的风筝,如今是一只自由翱翔的鸟儿,爱从枷锁变成了托举,孟华也开始审视自己与母亲的关系。

也就是这时才发现,他对母亲的关注太少。

或许在他看来,一个日渐老迈的母亲,绝不值得他绊住脚步,给与过多的目光与注视。

甄臻正在搬花生,这花生挺沉的,孟盼弟过来搭了把手,她刚走两步,手里一松,再抬头,就见孟华单手把麻袋捞了过去。

孟华看着瘦,肩膀也不算宽阔,衬衫衣袖被卷上去,露出结实的胳膊肌肉,看着挺精干的。

甄臻拍拍孟华的胳膊,直啧啧:

“不错,看着是白斩鸡,还是有一把子力气的。”

孟华勾唇,“娘,您也太看不起我了,好歹也是农村干农活长大的,哪能没点力气?”

甄臻心说你这菜鸡,才干过几天农活?

孟华被甄臻嫌弃的表情刺激到了,故意露出结实的臂膀。

孟华还没来得及得意,孟大国就走过来。

他一身腱子肉,肩膀宽阔,双腿修长,肌肉结实,小麦色的皮肤散发着野性。

孟大国身材有男人味,长得也俊朗,他一手捞起一个麻袋,把麻袋放到库房,又走回来,表情变都不变。

甄臻指着大儿子笑:“你这肌肉还得练练,至少要像你哥这样。”

孟华有些吃味。

“二哥还不如我呢。”

“你也就能在你二哥面前找找存在感了。”甄臻笑。

甄臻去井水边洗了手,又把买好的冬虫夏草拿出来,这是她准备带去谈家的礼物,这种品相的冬虫夏草,放在后世至少好几万一两,这年头却不值什么钱,就是得提前托人买,不然买不到这么好的

品相。

甄臻这两盒冬虫夏草,还是在羊城时无意中收到的,放在空间里一直没拿出来,这次正好带去谈家。

“娘,这不便宜吧?”

孟华走南闯北,也是个识货的,他经常买冬虫夏草送礼,市面上根本买不到这么好的。

“是不便宜,这不是你结婚么,也算是聘礼了。”

孟华原想着送点老家特产就行了,他跟谈文音没有多深厚的感情,结婚就是走个过场,可他娘倒是比谁都认真。

“娘,这么好的虫草,谈文音根本用不着。”

“她要是不吃,就给你岳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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