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甄大娘,那是不是你家老三?”苟子娘问。
张翠花伸着头张望,这身量、这模样、这气质!不是孟华是谁?跟她娘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也难怪她家那丑丫头惦记,睡觉都喊孟华哥哥。
说到底小玉眼光高这一点就是随她!
孟华多少是有点尴尬的,不过娘站在村口接他,还是让归家的游子感觉到家的温暖。
他嘴角微微扬起,在兄长们嫉妒的眼神下,美滋滋地享受娘的怀抱。
村里孩子都来孟家看大学生,甄臻也是会做人的,一人发了两块糖把他们打发了。
孟华坐了两天火车,一直没怎么上厕所,灰头土脸的,到家冲了澡,喝了水,吃着焦蕙兰亲自做的猪肝面,这才活过来。
呼噜完面条,甄臻就切了一盘冰镇西瓜。
西瓜还没大面积上市,贵的要死,一个西瓜要好几块钱,就连甄臻都是咬咬牙才买的。
没办法,谁叫儿子回家呢?不得准备点好吃的让孩子补补?
孟华吃着甘甜多汁的西瓜,心里美滋滋的,觉得他跟娘是双向奔赴,是神仙般的母子关系。
他打开自己的包裹,一股脑掏出不少好东西。
有送孩子的16色蜡笔,送嫂子的精油洗头皂,送大哥二哥的金刚钻发蜡。
别的不说,只这金刚钻发蜡就不便宜,一盒要两块钱,还不太好买,孟华能弄到发蜡也是不容易的。
孟华上学时只带了五十块钱去,虽然大学有补贴,可这年头买书不便宜,上大学置办的东西又多,他的钱肯定是不够用的。
甄臻年前给他又寄了一次,让他退回来了,她就寻思着以孟华的聪明劲儿,肯定是想着赚钱的办法了,这么看,他应该是赚了不少钱的。
孟华又从包过底下掏出一个盒子,里头是一块银色的瑞士梅花手表。
手表表盘精致,表带细,在这年代款式是很新的,价格也不是一般贵,至少要好几百。
这年头能买到一块梅花牌手表,堪比后世买了小马家的稀有皮,这东西哪是一般人能戴上的?
谁知小儿子竟然带回来一块,还把这手表套在了她的手腕上。
甄臻穿来后一直控制体重,又不下地干活,手腕子养得又白又细,用一句话形容,就是时髦的人儿戴了块时髦的手表,时髦到家了!
“娘戴的真好看。”焦蕙兰道。
“小叔子眼光真好。”陶爱红拍马屁道。
甄臻整理表带,不错不错,这手表时尚,很适合她,在金钱的滤镜下,她头一回体会到了什么叫母爱泛滥。
再看孟华那叫一个稀罕,这眉眼,帅!这鼻子,帅!这嘴唇,帅!这脸型,帅上加帅!
钱不钱的真的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真情,是老母亲那颗拳拳爱子之心。
她擦着眼角莫须有的泪,当场给儿子表演一出母爱如山。
“傻孩子,这东西多贵啊,你在学校一定吃了不少苦,才攒够这些钱吧?为人父母,只希望子女能健康平安,出人头地,哪会在乎这劳什子的礼物呢?你这孩子,终究是不了解娘啊!”
孟华看他娘说着不要不要,脸上却不掩喜悦,也是格外感慨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别看娘平时为了他们兄弟三人,省吃俭用,总是啃凉拌蔬菜,吃黄瓜西红柿,可娘也是女人,女人都是爱美的,看来以后要多给娘买点首饰才行。
孟大国有点忧郁,他送娘的是不值钱的老棉袄,三弟却一下子买了几百块的手表,让他觉得自己就是一坨屎,完全拿不出手。
孟二勇也是差不多的感觉,三弟这次送礼纯属扰乱市场行情,他得赚多少年才能赶上来?
孟大国带孟华去看缝纫机。
孟华这次回来,就有一种感觉,好像不管他离开多久,坝头村都不会有太大变化。
这里的房子、牛羊、人,再过多少年都还是这样。
可他娘不一样,他娘的思想是前进的,她时不时会给这个家带来一些新变化。
孟家的大学生回来了,孟老太很高兴,特地把一家子人叫到一起吃了顿饭。
洪荒年代,人与兽共存的那些年,都经历了什么?为何只有神的传说,却没有神的踪影?凤凰涅槃,就地重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冥妃灵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注本书取材原故事人物,情节与原故事无关,可以看作是另一个平行世界。俄国转来的交换生还是西伯利亚人简零表示对毛子毫无兴趣。不过这高挑的身材,这姣好的面容,这出尘的气质抱歉依然不感兴趣。但夜晚的无意偶遇却将两人的命运死死捆在一起,没有选择的余地。他现了她的身份,她也知晓了他的隐秘。或许,这是命中注定我同学布洛妮娅是凡异能者...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主角穿越,掉到了崇祯皇帝面前,时间是崇祯十五年三月初,明军主力在塔山之战全军覆没之后,怎么办?...
作品简介魂穿大明,误把崇祯当做表弟。从此带着表弟一边赚钱,一边强国。有个叫晋商晋党的跟我们抢生意?我们就假冒晋商,卖巴豆喂马,卖空包弹打炮,离间建奴,杀了他们,兵不血刃。有个叫李自成起兵造反,把我们货物抢了?呵呵,看老哥两个大逼斗抽得他找不到北。老弟别怕,有老哥在,保证你吃香喝辣,回头和我一起逃往海外,找个世外桃源当土皇帝。...
我在大秦卖火锅美食红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