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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车就停在距离篝火晚会的广场不远的地方,车内空间十分宽阔,从卧室到厨房再到浴室,一应设施用品应有尽有,几乎比住旅店还要舒服方便。
楚霁先前的话已经近乎明示,于是才刚一上车,他就被天狼反手按在内墙上,接了一个既深且长的吻。
一吻结束,楚霁原本略显寡淡的嘴唇几乎被染成了湿润的嫣红。远方隐约传来人群欢庆歌舞的声音,他那双狭长的眼睛里隐隐含着两分水汽,盯着天狼看了两秒后,缓缓举起了手里的酒壶,轻轻咬住壶口的木塞,向外一拔。
随后露出一个潋滟的笑来:“你不是想知道,我的告白酒要留到什么时候用吗?”
他一边说,修长的手指一边轻轻挑开天狼的衣领,接着倾斜酒壶
琥珀色的酒液淅淅沥沥淋了天狼满身,勾勒出偾张的轮廓。天狼呼吸一沉,下一秒,彻底变作狼型,俯身叼住了楚霁的侧颈。
多年作战的经验让楚霁本能地感受到了危险,可惜他引火烧身,已经晚了。
天狼幽微的眸光落在他身上,仿佛想要将人拆吃入腹一般,充满了灼热的倾略性。
随后他往前逼近半步,紧紧锁定住自己的“猎物”,低笑道:“你不是喜欢我的狼型吗?今晚让你一次性看个够,怎么样?”
事实证明,天狼的狼型的确如楚霁所说,充满了野性的张力。
过大的体型差几乎要把人的身体顶穿,透过腹部一层薄薄的皮肤,甚至能清晰地看到轮廓。
“天……天狼……”楚霁的嗓音已经哑得快要说不出话,甚至带上了不明显的哭腔,“变回来,受不了……”
对此,天狼低笑着俯身,舔去他眼角的泪,置若罔闻。
“怎么会受不了?不是你自己说的喜欢么?”
楚指挥于是得偿所愿,阴沟里翻船,到最后的时候,昏昏沉沉间,生出了一种濒死的错觉。
黑色的酒壶早已在纠缠间滚落在地,至于酒壶中剩下的酒,一部分被天狼渡进了他的嘴里,另一部分,则全都被还到了他自己身上,最后又被天狼一点一点,品尝殆尽。
楚指挥自食了苦果,直到一切结束的时候,天狼才终于想起了那壶酒最初的名字。
老板说,那是一壶告白酒。
车窗外的草原上,欢庆的篝火晚会已经进入尾声。明暖的火光照亮了半片草原,天狼在汗湿里俯下身,再次将楚霁抱进了自己的怀里。
楚霁身上沾满了酒液的醇香,一切都在极致中错乱,体温相连间,唯有天狼虔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爱你。
“楚霁……我好爱你。”
一字一句,坚定而清晰。
他已经没剩太多力气,但还是微微仰起头,吻上了天狼的嘴唇。
远处的天际有烟花盛放,坠落的火光带来一片流光溢彩。
这是真正的烟花,和十多年前气泡垒日光节时,天幕上绽开的人造烟花比起来,真实得仿佛触手可及。
在那真实的炸响声里,楚霁对上天狼的眼睛,无声呢喃。
我亲爱的小狗,盗火日快乐。
或许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但是在那段阳光不曾抵达的日子里,你也曾是我的普罗米修斯。
人类最终走过慢慢长夜,为自己盗来了“天火”。
而这永不熄灭的火光中,你是独属于我一人的,永远的炽热。
作品简介关于荒年恶婆娘,我有万能市业界着名神医钱木木,一朝猝死,穿书成反派的恶毒娘亲。正值荒年,这个歹毒亲娘不好好养家糊口,反而嗜赌成性,处处掐尖要强,还对几个孩子生死不管。最关键的是,书里边两个反派为爱疯批起来,连自己亲娘都可以搞死的那种系统还跳出来蹦哒,说要纠正反派的性格。又是荒年,又是养娃的。还要纠正两反派的心性。直接把钱木木给干懵了。但来都来了,总不能撂担子不干。度过干旱,熬过雪灾,挺过洪,治过蝗虫,熬过逃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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