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饥饿激发的智慧不可限量,阮萝脑筋一转,从怀中取出了之前带来的鸡蛋。
鸡蛋已经破裂开来,样子有些影响食欲,那只鹰看见阮萝有所动作急忙向前一步,可是看到阮萝手中的东西似乎愣了一愣,脖子上炸起的毛也垂了下来。
阮萝将鸡蛋一人一半,自己吞下带蛋黄的一半后将另一半丢给了老鹰,老鹰围着鸡蛋转了几圈,最终还是吃掉了。
填饱了肚子,阮萝觉得这鹰会放自己一条生路,可不料她正想起身,那鹰居然张开了翅膀,仰头鸣叫起来,吓得阮萝再次跌坐在地,不敢动弹。
谁怕谁!
阮萝见这鹰软硬不吃,她一股无明业火就烧了起来,不信自己耗不过它!
“喂!”她尽量让自己目露凶光地瞪了过去,那鹰像是感觉到阮萝的气势,不觉向后退了一步。
“你个禽兽!你以为你能熬得过参加过研究生考试的人类?你太天真了!”闲着也是闲着,阮萝不自觉吓唬起眼前的鹰来,“想当年我重感冒三十八度,吃了两片泰诺捂着棉被还能一天做三套考研英语真题,就凭你还想熬得过我?做梦!”
自己实在是傻的可以,阮萝说完之后看见老鹰歪过头眨了眨眼睛,忍不住自己嘲笑起自己来,其实明明更害怕的是自己,所以才忍不住要虚张声势。
太阳很快就落了下去,直到最后一道余晖消失在西边的尽头。夜晚的天空连一丝流云都看不见,明月高悬在上,银光轻柔地铺满了山间。
可是这样旖旎的景象在阮萝看来就是噩梦。
天黑了下去,虽然月光今日格外明亮,山中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夜晚一个人置身于山野间,长这么大阮萝还是头一次。
眼前的鹰显然疲惫至极却还不愿意放弃,阮萝咬了咬牙,现在最危险的显然还是这只麻烦的大鸟,她决不能像曾经看到过的照片里那样,被秃鹫盯上等死,然后再被吃掉。
可是好困。
渐渐地,阮萝上眼皮和下眼皮开始打架,她用力甩了甩头,这个动作也惊到了眼前同样忍不住阖上双眼的鹰。它金棕色的羽毛被月光沾染了一层镀铬般的光辉,眼睛是则是好看的碧鸀颜色,阮萝静静地盯着这只鹰提醒自己强打起精神,可是睡意袭来却根本无法招架。
阮萝睡着前最后的记忆,是听见咕咚一声响起,她觉得自己眼前也是一黑,再也阻挡不住眼皮的亲密接触。
第二日清晨,住在山脚下附近的一对母子来山间采药发现了这一古怪的景象,一人和一鸟都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太阳正懒洋洋地照在两人的身上和羽毛之上。
5
阮萝从昏睡中苏醒时,正躺在采药母子家的床上,她在慢慢清醒时听到一声鸟叫,而后条件反射版猛地坐了起来。
那只冤家路窄的鹰正站在床头的栏杆上,一双碧鸀的眼睛依旧紧紧地盯着自己。
“姐姐,你醒了?”
一个稚嫩的童声想起,阮萝抬起头,看见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门口。
等到她吃饱了饭,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阮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中又格外感激着道谢。采药母子的母亲让阮萝称自己为萍嫂,她还将自家的草药为阮萝治伤,还给鹰受伤的翅膀上缠了裹好了药的麻布。
“小姑娘,”萍嫂一边给她上药一边问,“你是北方来的熬鹰人?”
“熬鹰人?”阮萝听了这话一头雾水,连忙摇头。
经萍嫂解释她才得知,原来在自己所在的大陆上有一种以猎鹰为职业的人,他们的祖先曾经是游牧民族,因而懂得如何征服和驯养野鹰,那就是熬鹰。熬鹰就是与鹰一直对视或是僵持,鹰这种动物本身警惕性极高,所以一旦他在某个人面前撑不住睡着,一旦醒来发现自己仍然活着,便对这个人信赖有加,视若知己。
熬鹰人靠着鹰捕猎来的动物为生,有时拥有多只鹰的猎人相当于拥有几个士兵和护卫,能够捕猎到许多珍稀的猛禽贩售,获利极高。只是熬鹰人大多出现在北方,青越城地处腹地,极其少见。萍嫂是一家从北方迁徙至此,因而才知道这样的事情。
听罢,阮萝冲着那只鹰呆立的半晌,她没想到自己的无心之举居然换来了个这么样狠角色的朋友,一时间她实在有些哭笑不得。
因为惦记着家中需要每日搅拌的酒,阮萝在养好伤前就匆忙告辞了萍嫂母子,母子两个早在她养伤的时候为她摘好了两篮子桑葚,这样阮萝忍不住感激万分,她在心底暗暗许诺,若是有朝一日真的能够富足起来,一定要好好酬谢每一个曾经帮助过她的人。
临走时,那只不速之客竟然飞落到了阮萝的肩膀之上,显然它的伤势已经好转,阮萝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酷的事情,虽然鹰的爪子扣在肩上有些疼,但阮萝还是决定将这只鹰带回家去。
毕竟是自己毁了人家的老巢。
回到家中,阮萝欣喜地发现葡萄已经开始发酵,之前洗好却未来得及装坛的葡萄因为泡在水里也没有腐烂的迹象,她急忙将桑葚去梗与葡萄一起封好,这些加了桑葚的葡萄坛子被她做好了标记,以免记混。
阮萝给这只鹰起名硕士,一想到自己曾絮絮叨叨给它讲过曾经备战的往事,她有时自己还忍不住笑一笑。
硕士在伤完全好后,经常一天不知所踪,而后晚上时而带回只硕大无比的老鼠,或是极其肥硕的野兔。老鼠的话阮萝一般就留给已经吃饱的硕士当夜宵,兔子的话她不知如何烹制,经常带到隔壁大婶家请大婶做好,然后一起坐下来分享。
十一天的发酵期结束后,阮萝用早就买好的纱网将残渣过滤干净再行沉淀,等又过了二十天,阮萝再打开密封的坛子时,扑鼻的酒香迎面袭来,她忍不住自己在房间里欢呼了起来。
两种酒的发酵程度和气味都有所不同,没有桑葚的酒更像干红,度数高一些,味道浑厚浓郁,而加了桑葚的整体甜度更高,味道清香中又有一些果味的甘醇。阮萝兴奋地将沉淀后的酒最终过滤,而后分装出几个小坛子。
可是她却突然对着“丰收”的景象犯了愁,这酒是做好了,但当初根本没有想过要如何销售出去,她从未做过生意,唯一算作的小生意的是在大四毕业时的毕业甩卖,不过基本上到最后就是“学妹看好什么你就舀”的情况,眼下这些酒关系着她整个冬天的口粮还有日后种田的第一桶金,绝对不能再像从前一样马马虎虎。
阮萝很感慨,自己虽然气候和农业算是知晓熟悉,但无奈没有商学院的出身,看来单单种好田还是不够的事,她要学的还有太多。
总之,卖酒一定是要在青越城里,阮萝将酒装好在两个不大的酒罐中,动身离开。
青越城还是一派繁华的景象,第二次进城的阮萝换了之前从城中购置的朴素装束,显然不会再有人当她叫花子了,可是真正走到了酒馆的门前,阮萝却格外发憷不敢进去,她不知道自己这样来历不明的酒人家会不会要于是她在酒馆门口徘徊了很久,直到小二笑嘻嘻地走出来,问她是谁家俊俏的小娘子在等汉子,她才吓得拔腿就跑。
我不渴求富有和名望地位与权利我想要一匹漆黑如夜快如疾风的骏马我想要一把亮如月光的利剑我要在夜晚骑着我的黑马我要用手中的利剑斩尽邪恶这便是我心中所求!朋友,传个火么?守夜人那边都守不住了,色虐的大军都过境了,艾辛格也已经崛起了,这火我真传不了!游戏之狩魔猎人...
简介关于疯人院五年,老婆为我生了个女都市修仙爆燃爽文,快节奏,杀伐果断,热血无敌,装逼打脸。五年前,他的父母和妹妹惨遭杀害。为了找出真凶,他不遗余力。然而,家族不仅不支持他,还将他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五年后,他强势回归。现自己竟然喜当爹幸福来得太过突然。为了替父母报仇,为了让老婆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廖尘凡誓要荡平一切罪恶,还世间一个公平公正。家族恶少,世家豪强,帮派大佬,官宦子弟,在我眼中,有如浮云。比财力,我有三位师父为我积累数十年的海量财富。比人脉,护国战神与我关系匪浅。比势力,我是隐门和华夏两大门派的门主。比实力,我金丹期的修为,各种手段层出不穷。宗师,蛊师,化境高手,炼气期,筑基期,金丹期。在我的眼里,如同土鸡瓦狗。轻轻一挥,就能叫他们灰飞烟灭!这是一个充满刺激和温情的故事,让你热血沸腾,心跳加。跟随廖尘凡的脚步,一起踏上修仙之路,揭开真相,重塑荣耀!...
作品简介关于洪荒我孔宣,绝不被任何人算计番茄小说孔宣,元凤之子,天地间唯一一只孔雀,傲骨天成,渡混元劫时,却被天道暗算,随后自爆元神,进入轮回。轮回百世后重新觉醒记忆,重生回还未破壳之时,激活系统。孔德之容,为道是从,五行流转,是之为宣。我孔宣,回来了。这一世,我要洗刷前世的屈辱。我的目标不止是成就混元。我孔宣,要逆了这个天,什么天数,天意。我孔宣从不认命。不论是任何人,敢算计我,必须要付出代价,哪怕是天道,也不行!叮,系统现在布任务,拳打准提,脚踹原始,奖励杀伐至宝弑神枪。我不需要,你可以滚了。我不喜欢被掌控的感觉。准提,接引,记住了,我叫孔宣,将会是你们这辈子最大的敌人!准提接引,我二人愿意为道友当牛做马,只求道友手下留情。洪荒诸位大能瑟瑟抖他到底有多强大?没有上限了是吗?...
简介关于仙途传奇修仙家族林栩滔在修仙界历经磨难,不断突破境界,创建家族。家族后代们也展现出非凡才能,共同书写仙途传奇。他们追求着脱尘世的境界,探索着宇宙的奥秘,修炼着神秘的内功心法。在这个家族中,成员们拥有着强大的力量和智慧,他们可以在山川之间穿梭自如,掌握着风云变幻的奥秘,驾驭着雷电风雨的力量...
文案人人都赞叹苏云落乃是正妻典范,不吃醋。然而有一日,苏云落在外出礼佛的路上不幸遇到山洪爆,从此失去踪影。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苏云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过得逍遥。但,这,这,这男人怎么回事怎么老是缠着她?她可不想再做什么正妻典范了!顾闻白做什么正妻典范,不如一起做一对风流夫妻!解春愁...
郑言扣了个1就穿越到了这个异世界,并现了自己金手指鬼剑士系统。鬼剑士因鬼神的诅咒,而拥有鬼手的剑士。剑魂专精各种剑形武器的剑术大师,有两样东西比资质都重要,热爱与意志,平凡而伟大。阿修罗感受波动的魔法剑士,刀斩肉身,心斩灵魂,眼睛虽然已经长眠,但只要心脏不停,我的身体既是我的眼睛。鬼泣操纵鬼神战斗的魔法剑士,能否将命运的枷锁解开,完全取决于自身的意志。狂战士以血液战斗的狂暴剑士,为了得到更强的力量,不惜一切代价!即使代价为出卖自己的灵魂,这一切不仅仅只是为了活着。剑鬼破而后立,死而复生,死后被冤鬼附身,双魂一体共同战斗的剑士,毫无血色的身体,毫无血色的鬼手,毫无生机的模样仿若行走在世间的鬼神。尽管如此,他依然紧握刀剑战斗不止从此,人们称呼他们为剑鬼,如鬼魅之影一般存在于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dnF之异界鬼剑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