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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说揭就揭,绝不拖沓,哈哈哈哈,各位周末愉快,评论可以多搞一点嘛~
第40章郑旺妖言案
其实宫女郑金莲是正德帝太子的谣言当年在京城穿得沸沸扬扬,甚至为此死了好些人,这正是赫赫有名的“郑旺妖言案“。
东厂和锦衣卫用雷霆手段平息了谣言,导致现在无人敢明目张胆的谈论此事。
沐朝夕一来当时还没有出生,二来他从南京来,孤陋寡闻,因而不知情。
话说武成中卫里有一位军余,叫做郑旺。
明朝军人基本都是职业军人,纳为军籍,世世代代都是军人,有家族渊源。
而军余就是没有军籍的军人,也就是临时工,朝廷需要时临时招募一批市井闲汉充军,不需要随时可以解雇。
总之,军余就是没有编制的军人。
因没有保障,所以军余是军队的最底层,实在混不下去才会干这个。
郑旺就是一个市井小流氓,当了军余后,依然花天酒地,不务正业,有钱时打牌,无钱时打老婆。
俸禄不够花,家境贫困,可惜这种烂泥坑般的家庭,居然生出了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清秀莲花,他有个女儿,从小视为赔钱货,所以连名字都懒得取,只有一个小名,简单粗暴就叫做“女儿”。
因她是郑旺之女,周围街坊邻居都叫她旺女儿,时间一长,也有人叫王女儿的,反正叫什么都所谓,贫困人家的女儿,就像街角的狗尾巴草,野蛮生长,名字无所谓。
可是旺女儿长到十二岁,出落得十分美丽,狗尾巴草成了池塘睡莲花,含苞待放。
郑旺狼心狗肺,把女儿当成摇钱树,起初是要卖到青楼妓馆的——上回说过,城中城大兴宛平两个县的风俗业是四大支柱产业之一。
郑旺媳妇是懦弱的妇人,她怕女儿落到烟花之地,干脆抢先把女儿卖到了东宁伯府当丫鬟!
东宁伯是勋贵之家,当丫鬟的待遇比寻常人家小姐的生活都要好些,旺女儿模样好,女红好,品行不错,性格温顺,逆来顺受,被伯府看中,三十两银子买了进去。
郑旺领着青楼鸨母去家里领人,这才发现女儿不见了,郑旺媳妇颤抖着拿出三十两身价银子,“我是她娘,我做主把她卖到东宁伯府当丫鬟了。”
啪!
郑旺一个嘴巴子把妻子打翻在地:“愚蠢的妇人!三十两银子就把女儿卖了!人家这边要出二百两银子!我要你这愚妇有何用!”
东宁伯是伯爵,郑旺惹不起,不敢去伯府闹事要女儿,所以郑旺媳妇会把女儿卖到那里。
为了保护女儿,懦弱一生的母亲已经尽力了。
得知猎物被东宁伯府抢走了,青楼鸨母无可奈何,甩脸子走了。
失去摇钱树的郑旺开始打老婆出气,从白天打到黑夜,夜晚兴起还想打一回,发现老婆躺在地上,身体已经凉了。
丈夫打死妻子,娘家人若不去衙门检举,官府是懒得追究的,郑旺拿着三十两银子取了个十六岁的新老婆。
过了几年,郑家越发穷了,郑旺又打起了女儿的主意,心想女儿生的好看,是个男人就会心动,想必东宁伯府的老爷少爷们眼睛都不瞎,说不定纳了女儿为妾,起码挣一个通房大丫头吧?
那我不就是伯府的亲家了?
若女儿生了儿子,将来东宁伯府的钱不都是我的?
郑旺盯住了东宁伯府,和伯府最下等的仆从打交道,打听女儿混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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