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一章 巷道中的死亡(第1页)

鲜血组成的红线通向小巷深处。

王初山盯着巷子里的黑暗。

是该叫人还是该现在进去?

王初山犹豫一会儿,他还是迈出了步子决定一个人去,他怕出人命。

巷道很窄,刚好只能容两人通过,王初山躬身,脚步放慢,尽量让自己的脚步声减到最小。

他猛吸一口气然后憋住,仔细的听着周围的一切。

水滴坠地声在狭小的巷道中显得是那么明显,让人感到一丝寒意。

王初山除了水滴坠地声就没听见其它的声响,不过他不敢放松警惕,他顺着地上的血线缓慢前进。

血线从开头的深红色越变越浅,血线也断开,后面的都是一滴滴的鲜血痕迹。

看来越来越接近了,王初山换气,心跳更快,脚步更慢。

这时出现了变数,前方出现了一左一右的岔路,地上的血迹也判断不出该通往哪条路。

王初山不敢轻举妄动,他把耳朵贴地,想要现一些讯息。

不行,还是没有动静,王初山眉头紧皱,感到不妙,这里太过偏僻,尽管他在这已经待过六年,但这种小道他并没来过。

他现在有两种决定,一是继续往前,有未知的风险等着他,二是原路返回,去找人一起再来这小巷。

可这之间的问题很明显,那就是未知性,这个受伤的未知人不知道是好是坏。

王初山一番思考过后,还是选择先撤退,冒然上前只会把自己陷入困境,还是准备完全更好,王初山倒退,并没转身,他看着前方,警惕有人突然冲出。

弯腰躬身的王初山倒退,原路返回,他的想法和决定是最稳妥的,已经走过的路从未知变为了已知,知道的东西就会让人更加安心。

可王初山的身后站着一个人,那人的手上拿着一把长刀。

王初山还在倒退,根本没注意到身后之人已经拔出了长刀,漆黑的巷道中站着一名黑衣人,黑衣人的手上拿着一把黑色长刀。

“没想到你还真的进来了。”

王初山瞳孔微缩,想要快转身。

王初山转身,看见的是一把挥舞的长刀。

黑色长刀上沾上了红色鲜血。

“每天有规律的巡查,一天不拉,看见地上有血就进来,你还真是个好人呢……”

罗狼脱下黑衣,盖在王初山的尸体上。

“所以说我才是坏人。”

罗狼迈过王初山的尸体,走到岔路前,然后右转。

两条路,一左一右,左边是一堵墙,右边是一条路,直通大道。

朱雀道上,商贩还在吆喝着,有人好奇,都这个时候了怎么还不见王初山,明明平常这时他早该到了。

王初山从来没有一天迟到也没有一天请假。

“可能是王大人辛苦巡查太过劳累,病倒在家修养了,我也去叫大家凑点东西然后去看望下王大人才行。

王初山很受南坊区的百姓爱戴,一日不见,就已经有百姓准备上门拜访了。

只是现在的王初山倒在昏暗的巷道之中,鲜血染红了地面。

王初山再也不会出现在朱雀道上。

在王初山的尸体上,盖着黑色衣裳。

罗狼穿着寻常人的衣物,长刀也没在他的身上,看起来就跟逛街的寻常百姓一样。

罗狼低头,尽量别让人看见他的样子,长刀被他放在隐秘处,会有匡也的人找到然后给他,他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在王初山的尸体被现之前离开这里。

热门小说推荐
殡仪馆闹鬼,我反手一句大威天龙

殡仪馆闹鬼,我反手一句大威天龙

身为死宅的叶羽,上厕所时遇到灵异事件,觉醒了诸天功德度系统!但是随后,他就现了比灵异事件更恐怖的事情。厕所没纸了女鬼要红色的手纸,还是要白色的手纸?叶羽那个我一般用砂纸女鬼内心∑oo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勇吗?叶羽那必须,我勇的!女鬼要2oo目的,还是4oo目的?叶殡仪馆闹鬼,我反手一句大威天龙...

我在古代有工厂

我在古代有工厂

刚毕业的王琛得到一个能自由穿梭古代和现代的系统,还能随身携带东西。可是,这个系统有点坑,别人去古代带回来的东西是古董,他带回来的却被告知时间年限很短,于是,他另辟蹊径,在古代开工厂,只需要付出很小的...

高唐弃子

高唐弃子

唐高宗咸亨二年,二圣临朝,夫妻共治。意外穿越的裴范先,现自己成为了世家大族河东裴氏的弃子。本想保身立命,却没想到,那些历史上耳熟能详的名人,却争先恐后把他当成大腿,那些人实在是太热情了高唐弃子...

无敌从狼的凶猛进化开始

无敌从狼的凶猛进化开始

作品简介前世地球享誉世界的生物学家林寒,意外遭遇一场车祸,穿越平行世界,重生成为异兽雪原狼,恰逢平行世界天地灵气复苏,万物进化大时代开启,觉醒基因提取系统,从而走...

主角姚守宁陆执

主角姚守宁陆执

姨母临终托孤,送来了自己的儿女。姚守宁在见到表姐的那一刻,听到了她身上隐藏的另一道意念的声音,接着神都城中,长公主的儿子6执有了中邪的传闻。小说关键词男主疯后无弹窗男主疯后txt全集下载男主疯后最新章节阅读...

也有明月照相思

也有明月照相思

简介关于也有明月照相思(本文节奏较慢,男女主之间没有解不开的误会,两个人相互扶持,一起成长。)裴云枝身为漠北小霸王,上有爹娘疼爱,下有三个哥哥团宠,在漠北的十四年,从来都是横行霸道惯了的。回了上京之后,就将平王世子给揍了一顿。在宫中见到太子沈聿珩之后,裴云枝这太子妃我当定了。太子沈聿珩平日里有三大爱好。一是致力于将皇宫里所有的锦鲤都喂得猪圆玉润的二是罚人抄书三是替裴云枝收拾她闯下的烂摊子。初见沈聿珩一身缀着云墨仙鹤的霜白色纱衣,卧于墨色山竹之间,飘飘渺渺,好似画中之仙。裴云枝看得呆了。奚春姐姐,我好像看见神仙了。躲雨屋檐下,醉酒的裴云枝睁着迷蒙的双眼看着眼前的人。我知道,你是阿珩。沈聿珩任由她捧着自己的脸。裴云枝得寸进尺,带着荔枝味的气息吻上了他的唇。一抹淡红蔓延至耳后。唱歌裴云枝一曲唱罢,沈聿珩终是忍不住笑了出来,但是他口中还不忘夸赞裴云枝。唱得很好。裴云枝转过头去不愿理他。沈聿珩抓住她的手,在她耳边轻声唱起刚才的曲子。那声音清润如玉,勾人心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