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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上,天色阴暗。
坐在车内的沈朝惜,靠在后座上,闭着眼,黑披散着,稍显得凌乱,面容虚弱。
余墨在开车。
他骨节分明的手指,握着方向盘,透过后视镜,看到披着黑色外套的少女,面色苍白,闭着眼睛,在那睡了过去。
不知为何,他又看到她忽然睁开了眼睛,蹙着眉心,放在身前攥着西服外套的手指,不动声色的收紧!
“大小姐,您。”余墨皱了下眉,看到她突然变了表情,想着她是不是在担心什么,或是身体哪里不舒服,就听到沈朝惜启动薄唇,对他说。
“余墨。”
“这三年,你跟在我身边,后悔么?”
“大小姐为何突然问这些。”
余墨低垂下眉眼,手攥着方向盘,半边侧脸都笼罩在车窗透进来的夜色阴影里,沈朝惜看着他的侧脸说。
“我想知道,你跟着我这样一个坏事做尽,心狠手辣的十恶不赦的人,后悔么。”她的眼神晦暗不明,语气阴恻恻的。
就好像她这个人一样,情绪不稳定,心思恶毒,她是东洲这一带,最阴毒的玫瑰花。
“属下的命,是大小姐给的,属下。”
余墨开着车,狭长的丹凤眼里,溢出一丝的复杂神色,抿着薄唇说道,“不会后悔。”
听到这个,沈朝惜弧度细微的挑了下眉,随即眼睫垂下来,好似他的回答,在她意料之中。
是啊。
他的命是她给的。
是她救了他。
所以这三年,他一直跟在她身边,恪尽职守,当着她的贴身保镖,寸步不离地守着她,保护她的安全。
但是沈朝惜忽然,心情很复杂,像他这样的人。
应该不喜欢被拘束着吧?
被困在集团这恶势力之中。
虽然,他们的初见,也很不愉快,甚至是,充满了仇视杀意。
沈朝惜永远记得,那个雷雨夜,他满身是血地朝她看过来,呼吸急促而凌乱,将手枪抵在她的头上那似狼鹰一般的眼神。
恨不得咬断她的脖颈,喝她的血,吃她的肉!
“被人追杀?”
沈朝惜挑起眉,一双染着胭脂的眼睛,眼尾上挑着看他。
长睫打湿,少女身上穿着的浴袍,露出一截莹白的脖颈。
纤细,白皙,沾上他手指的血,诡异复古的花纹,凌乱地缠在她的颈部,衬得她那双眼落在男人身上的时候,透着一丝不动声色的控诉,好似撩拨。
赢都,某豪华庄园内部,喷泉水静谧流淌着,白色纱帘被风吹起。
落地窗破裂,他是从那翻窗进来的。
有脏污的脚印。
玻璃渣上沾着血!
见男人眼神阴狠,没说话,少女稍微勾唇一笑,温热的气息喷薄在男人近在咫尺的一张脸上。
“你知道我是谁么?”就敢这样,荒唐的拿枪指着她。
也是那一次。
沈朝惜第一次看见男人的眼神,似狼鹰般,阴狠,桀骜,带着一股凌厉,鲜血杀戮的气息。
裹挟着黑夜的冷,尽数落在沈朝惜的脸上。
“你受了枪伤,不是我的对手。”看到男人将她按在墙壁上,小腹的伤口却在流血,男人阴郁俊美的脸上浸湿着冷汗。
沈朝惜抬起手,握住了男人手里的那把枪,柔声开口道,“不过你放心。”
“我不会喊人来抓你。”
他们的第一次初见,是他拿枪抵着她脑袋开始。
而很快,第二次见面,她救了他的命。
从此,这个看她似狼鹰一般眼神的男人,将为数不多的,仅有的耐心都给了她。
此后,他成为了这位集团大小姐的席保镖,她的左膀右臂,在集团内替她处理一切事务,同时保护她的人身安全,令人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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