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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黑风已经走了很远了,她今天特别高兴的撒欢,我的屁股就难受了,一路抱着她的大脖子。越喊她慢点,结果她跑的越快,好在是一直沿着大河走,不然肯定要迷路。
我看到了远处那几个围在一起开会的小山包,我就拍了拍黑风的马头,叫她停下来,然后用手掰的她的脖子,把她掰到那几个小山包的方向,然后她就开始慢慢朝那边走。
这会儿太阳很晒了,我有些明白为什么以前历史上的蒙古人插图,都会有羊皮帽子,因为我才来不到一个月,就晒成了一张大黑脸,现在是真的像一个草原汉子了。
那几个小山包中间的山谷,就是我第一次遇到狼的时候。
虽然那天晚上太黑了,我不清楚在哪个位置杀的狼,但是遇到狼的地方我很清楚,因为那个时候是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我还能看清周围环境。
我们进了山谷里,我真的是在漫山遍野找草,可惜,我现在才现我是多么的孤陋寡闻,因为整个草原上,我只认识一种草,那就是结缕草。
在我们蒙古包那一片都是结缕草,但这个山谷里,就有很多不一样的草,有的还像狗尾巴草一样,但是我不敢肯定是不是狗尾巴草。还有我经常看到被拿来喂羊的一些草,但是我叫不出名字来。
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我认识的柴胡,也没找到我那根鞋带和挂着的鱼。
然后我只能叫黑风背着我回到河边,继续往上游走,我到了我当初遇到狗鱼的地方,那算是我在草原上第一次吃到好吃的东西的地方。
说实话,在这片草场上真的很安逸,每当看到晴天,看到万里无云的万里晴空,风和日丽的草原,心情会感到异常舒适,尤其是草原上那一览无垠的广袤无垠,让我的心都开始跟着放宽,好似无忧无虑的感觉。
我现在倒骑黑风,然后脑袋靠在她脖颈处,枕着她脖子上棉厚的鬃毛,用脚夹住她的肚子躺着,叫她走慢一点,然后我晒着太阳,看着蓝天和棉花云,真的好舒服。
我也不知道我们走了具体多远了,反正现在是下午了,一路上我看到了很多原来这片草场没有的羊群和蒙古包,还看到了一些土拨鼠,土拨鼠看到我们后就在出啊啊啊啊的声音。
越往河流的上游走,河对岸驻扎的蒙古包就越少,到了我第一次淌水的那个小河与大河的交汇处时,周围又呈现出了一种荒凉之感。
但现在我却没办法前进了,因为我不知道黑风会不会游泳,我打算打道回府,因为天色也不早了,太阳已经有些黄了。
我重新翻过身坐起来,然后骑在她前腿上,右手搂住她的脖子,准备叫她快点回去。
结果她突然往小河边走,我以为她想喝水,就没骑在她背上没管她,谁知她突然就两只前腿跨到了水里,好在水不深,刚好到脚边。
我就这样被黑风驮着着过了小河,继续往上游走。我来到了我第一次生吃小鱼那个位置,我突然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突然很想很想回家,回我真正的家,可是那对于现在的我,真的是一种奢望。
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会是我这样的人,穿过了这整整两千年时空的屏障,但我现在确确实实的站在了,这片古代时空,这个过去世界的这片草地上。
我不知道有生之年有没有机会回去,我甚至觉得我在这里,可能都活不到自己老去的那一天,那天在部落里生的事,还历历在目,我不敢相信也不敢想象,自己真的杀人了,还是那样把一个活生生的人,烧成一个癞蛤蟆,把他两只眼睛都弄瞎,脸也被切开,用刀插进脑袋挑出红白之物,我真的活活把一个人虐杀了。
我现在想起那些,胃里就是一阵翻腾,我心里感到极大的负罪感,我真的难以接受难以想象,为了在这片草地这片世界生存下去,我还要杀多少人。
我想起上一个世界看的那些小说,动不动就是杀人,还以杀人为乐,杀得越多就越荣耀,动不动一个火计一个水淹七军,那得死多少老百姓啊。我现在有理由充分怀疑,那些作者心里肯定装着一个大恶魔,因为他们没有真正的像我现在这样,真的看到生命如草芥,看到阿图木那样一个憨厚的人,都能活活把突于图生撕了,而我自己就更残忍了,将心比心的将,如果是我被那样灼烧成癞蛤蟆一样,浑身水泡痛不欲生,还要被别人弄成瞎子切开脸,挑出脑浆子,如果是我宁愿马上死掉,这样的方式太恐怖了,太血腥了,太残暴了。
我心情有些沉重,我想下来河边走走,我又不敢直接跳下马,但是黑风好像明白我的想法,直接像牛一样趴在了地上,让我下来,我摸了摸她额头光滑的那个地方,像她表示感谢,她就对我的呼吸,然后又弄了我一脸口水。
我到现在也没想明白,黑风为什么那么喜欢我,如果不是达达也是女人,而且对我并没有什么出格的想法,我甚至都怀疑是不是真的有那种甜文系统霸道总裁属性,就好像是个母的看到我就会走不动路一样的白痴系统。
虽然不明白黑风的表现,但我猜测那黑风应该是认识阿图力,但也不对啊,之前推测阿图力失踪五年了,而黑风才两岁大呀。
算了,既然想不明白的事儿,那就不想,反正时间长了,总会知道一些的。
我沿着小河找了一圈,还真找到了,我那个时候用石头磨石头,磨出来的那个石头盘子,但这次我并不打算带走这块石头,因为它太重了,而且黑风没有绑马鞍,根本没办法带。
黑风在旁边安静的喝水,时不时会抬头瞄一下周围,两个耳朵一动一动的,像是在听周围的声音。而我已经脱了裤子和靴子,把袍子下面撸起来打了个结,然后在水里捞那些石头,我现在感觉,这些石头很有可能就是玛瑙。我捞出来了很多,然后把那些不圆润不好看不透亮的又丢回另一边,用袍子下摆撸起来做一个兜,把那些好看的就放里面,我挑的基本都是鹌鹑蛋到鸡蛋大小的,这个大小的又好看,又透亮,而且有些还是两种或者三种颜色混合在一块石头上的。其实我今天特意跑到这里来,也是想着把这些石头带到中原去卖,好为以后做打算。
草原上还是太凶险了,还是要尽可能逃到中原去曹老板那里避祸,最好是去荆南桂阳郡,那里是我上一世的家。我很想去看看老家那里的温泉,那里的栖风渡,还有庞统是不是真的会在那里吃鱼粉,路上刚好路过南阳。顺路去刚好看看诸葛亮的草隆,看看他老婆到底是丑是美,那可是卧龙居啊!万一诸葛亮教我几招,我也能学点古代谋略啥的。
越想越兴奋,我恨不得现在就跑到中原去,在草原虽然景色很美很安逸很舒服,但这就像是温水煮青蛙,让人麻痹,让人忘记草原上时时刻刻都有危险,有草原狼,有西伯利亚灰狼,还有比狼更恐怖更嗜血更野蛮的人。
那群人,他们崇拜狼,变成狼,最后越了狼。
太阳已经变成了夕阳,今天我很开心,仿佛出来一趟,左臂也不疼了,胸口也不痛了,但是也完全把穆勒这会儿还在烧给忘了。
我带着满满一大兜彩色石头回去,一路躺在马背上回忆着过往,那些过去的记忆和经历。不管开心的还是难过的,不管是遭遇挫折的还是尴尬无比的,在我来到这个世界后,都成为了最珍贵的。
蹚过小河,走到了大河边,我想着当初在河边无意之中抓到的狗鱼,那条狗鱼还想咬我,最后被我捶晕生吃了,又是是它那鼓鼓囊囊的一泡鱼籽,那是真的纯天然美味啊。
想到了狗鱼,我就叫黑风趴下,走到了河边想抓鱼,才现我就一直右手能使劲儿,右手还拽着袍子裹住的彩色石头,只得望河兴叹!
我想起了当初那条狗鱼,还真的救了我一条命呐,由衷感谢大自然的馈赠!
我又想起了当初因为狗鱼和鲑鱼打赌和我姐夫打赌,结果输了后被我姐夫好好的科普了一下,才认识狗鱼这种奇怪名字的鱼。
狗鱼!
哈哈哈!
真狗,就像我这条大鱼一样真苟!
哈哈,狗鱼咬苟鱼,狗鱼反被苟鱼吃。
等等,我记起来了,吃狗鱼可以退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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