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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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页)

不确定老徐下午有没有来林场,所以徐清风下了公交,便直接朝着黑市去了。

之所以没有去林场的国营饭店和菜市场,是因为那边都有固定的供货渠道。

他过去两眼一抹黑,谁也不认识。

别人凭啥收他的野鸡和野鸭。

所以啊,只能去黑市那边做买卖。

不过徐清风倒是一点也不担心卖不出去。

林场小几千人规模,加上家属,那对物资的需求海了去了。

一两万人每天的吃喝拉撒,是一个天文数字。

前世也就是这几年的时间,林场那边鼓捣出了一个特大的商业城。

附近村子的村民,都不赶集了,去商业城买东西,种类多,价格实惠,品质还有保证。

不过,林场也就这几年的辉煌了,等到9o年之后,效益便急转直下,开始走下坡了,最后在千禧年前后彻底关停。

徐清风扛着麻袋,站在脏乱差的黑市门口,嘴角浮现出微笑。

林场的死活他才懒得管呢。

如今79年,距离9o年林场效益变差还有整整十一年的时间,难道十一年的时间,还不能让他财富自由?

那他混的也太不行了。

找了个位置,徐清风把野鸡野鸭拿了出来,摆放在脚下。

这边的人流量还是不错的,林场这边的工人,对经济的察觉,比农村那边要好上很多。

“哟,小哥,你这是树鸡吧?”不一会,一个老头看到了飞龙,眼前一亮,蹲下身子,跟徐清风搭话。

“这位老先生,您眼力真好,可不就是树鸡。”徐清风竖起了大拇指,夸了一句。

飞龙,也有很多人管它叫树鸡,因为飞龙平常的时候,喜欢在地上溜达觅食,一遇到危险,就飞到树枝上,这也是为什么管它叫树鸡的原因。

“没错,我可是好一阵子没有看到树鸡了,你说个价,多少钱,我要了。”老头打量了一下飞龙的脚爪,确定了这就是飞龙。

别的家禽的爪子都是前边都是三个爪趾,而花尾榛鸡是爪子前边却有四个爪趾。

这和传说中的龙的爪子是一样的,也是区别飞龙跟家鸡的一个因素。

徐清风也是知道飞龙的价格的。

因为飞龙肉质极为细嫩,不管是红烧还是炖汤,味道极其的鲜美,而且还具有大补的功效。

所以很多有钱人都好这一口,飞龙不是论斤称的,而是论只,一只十块。

差不多相当于林场工人一个星期的工资。

这是一个很离谱的价格。

要知道,八十年代,猪肉的价格才8-9毛。

一只飞龙能买近十来斤猪肉。

“价格还算是公道,我要了。”老头没有还价,直接拿出了十块钱,买走了飞龙。

徐清风给老头装好,询问他贵姓什么。

“贵姓不敢当,小老儿姓李,木子李,林场的厂长是我儿子。”老头笑呵呵说道。

徐清风直呼好家伙,感情是厂长老爹,难怪见识和出手都是不凡。

十块钱的飞龙,说买就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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