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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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军歌(第2页)

“是季水氏族的特有乐器,陶埙!他们有不同的乐曲,用以传递不同的消息!

这个曲子,是有大敌压境时才会吹响!”

原鹿角氏族士兵,现任诸夏联盟军排长的黑骨说道。

鼓锤点点头,道:“放缓行军度,正好让他们多集结一些人,让我们一网打尽!

呵呵,起我诸夏军歌!”

闻听军令,这支军队的第一乐器手,拿起了巫侯特意命人打造的唢呐,鼓起腮帮子,吹了起来。

随着唢呐声响,所有的士兵都唱起了军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侯文杰从《诗经》里所选的一战歌!

也是地球上流传千古的名篇!

用来作诸夏联盟的军歌自然恰到好处!

一好的军歌,既能传递一个民族的理念和信仰,也能提高士兵的士气,让他们明白何为袍泽,何为家园!

当理念和信仰深入人心,这支军队便被赋予了灵魂,会有着坚韧的意志和顽强的战斗力!

再也没有敌人能轻易的打倒他们!

人只有有了信仰,才能无所畏惧!只有有了信仰,才能完成不可能完成的奇迹!

在战歌唱了好几遍,军队又向前行走了二十分钟后,前方出现了季水氏族的士兵!

他们大多赤着上身,腰间围着兽皮,有人手持石矛,有人持石斧。

每个人的头上都插着色彩鲜艳的鸟羽!

其中,一个外形雄壮,全身都着兽皮的男人,越众而出,一双眼睛扫过前方的众多敌人!

他的眼睛最终停留在了一个熟悉的人脸身上,他大声咆哮道:

“黑骨!你鹿角氏族难道想开启大战吗?

我季水氏族可不是好惹的!我劝你们退去,并且留下兵器和衣服!

我可放你们离去!不予追究!

不然你们这些人就留在我们季水氏族的土地上吧!”

说话之人,正是季水氏族的头领蛮锥!

他自恃勇力,一直不把鹿角氏族的领巴矛放在眼里!

曾经两个部族也有过几次争斗!鹿角氏族都是落败而归!

而巴矛也从没在他手上讨过好!

若不是鹿角氏族的领土上,资源不足,远不如他们季水氏族,他早就率领部族灭了鹿角氏族!

没想到,今日,鹿角氏族竟然再次来犯!

真是死性不改!没有弱者的觉悟!

真以为,每次都能这么好运逃脱吗?

而且,以前对方好歹有二百余名族众,看起来声势浩大!

如今,对面看起来不过百余众!

虽然,每个人看起来都身着兽皮!

但兽皮能化为勇力吗?

简直愚蠢!

战士只有食肉才能有勇力!其余皆是虚妄!

再好看的兽皮,也只能御寒!而如今,已是热季!兽皮唯一的作用,只是遮掩和装饰!

而很快,这些兽皮都会成为他们季水氏族的财物!

可惜啊,这次巴矛竟然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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