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这样,原本打算成为无涯子师妹的林月兰,在片刻间,竟然却成了神医无涯子的徒弟。
这是林月兰未曾料到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她已经是算是被张大夫认可了,虽说还有一个月的考察期,说白了就像现代的考察期一个样。
林月兰一点都不慌张。
如果是在末世前,她一个普通再普通不过的普通白领,根本就不曾想过成为一个争强好胜,处处犀利冷硬的女强人。
曾经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个小女人小妇人而已,老公上班,她在家洗衣做饭带孩子,俗称相夫教子。
曾经那个渣男也是这样许诺给她的,只是他是农村的,而她城市里的孩子,两人在那座繁华的城市中,也只是一个底层的人生,要组家庭就必须买房子买车子,因此,需要两人一起打拼。
他们从二十二岁大学恋爱一直到二十八岁时,终于有些存款可以买套房子准备结婚时,末世突然降临。
一切都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末世,那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到处丧尸遍地跑,异能都随处走的血腥弥漫,强者为尊的世界!
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成为丧尸的食物,更有可能随时成为异能者提高异能的储备能源。
因为在末世,无论丧尸还是异能者,脑袋里都有一枚脑核晶体,这脑核晶体,无论是丧尸还是异能者的等级来源。
吸收了,就会相应的提高力量等级。
末世,是一个没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有友情,没有伦理常纲的世界,为了活下去,有些人可以毫不眨眼的就对着身边最亲近之人下黑手。
末世,林月兰虽说很幸运的成为了异能者,但她以为更幸运的是,末世,她的男朋友和闺密都没有背叛她。
这是她在末世嗜血拼杀的源泉和动力,她认为一切都值得。
因此,她从一个末世前的小女人,到末世后,成为一个冷酷凌厉的女杀手一般,除了男友和闺密,她可以对任何人毫不犹豫的拿着刀子捅下去。
所以末世,她是一边要保护普通人的男友和闺密,一边却要防止其他异能者对她暗下杀手,成为他们提高异能的能源,更为了男友和闺密不被欺负和挨饿,她也努力的提高自已的异能等级。
然而,五年间的尽力性命保护的男友和闺密,实际上双双早早就背叛了她,可她却傻呼呼的成为他们的保护伞,拼尽性命来保护他们。
只是末世前小女人小妇人的姿态已然不复存在,她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冷酷女王。
只是,她的心底还是心存一份善良和柔软。
到了这里,既然继承了原身的一切,那么该报仇的报仇,该报怨的报怨,但该报恩的还得还恩。
林亦为父子在三年前救了原身的一条命,但却因此惹上了怒怨,被人报复,她就得为原身还恩。
所以,她现在主动恳求学医,只是为还恩一个借口。
不然,就凭着她的异能,那是分分钟钟就能为林明清续骨,恢复健康。
但是,树大招风的事儿,她还是尽量少做。
因为,还是那一句:她不怕天下任何人,但是,她怕麻烦。
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她还是有必要学一学医术这一块。
就是林月兰在心里也有些吐糟。
末世前,在她看的重生穿越文的小说里,那些穿越过去,重生之后女主,可都是被那些隐姓埋名的医术天下第一武功天下第一之类神医毒医之人,抢着骗着去当徒弟。
可她这个重生之人倒好,竟然自已上赶着说要学医,人家还要看看一个月考察期的表现再说。
呵,不过,现在她因为有生命这源的洗涤,脑子可不是末世前那副笨脑子可比的。
现在的她,即使再复杂的东西,只要她的眼睛一扫,立马就印在脑海里,长期有效。
到了这里,她不敢说有女主的光环,但也确实算是金手指大开吧。
这算不算老天给她的大福利啊!
小绿跟了过来,空间也过来了,她的一种植物异能,现在却融合了末世的九种异能,这金手指好的真不能再好了。
林月兰自已在心里吐糟自已,其他人当然不会知道,他们只是看到一脸严肃认真的林月兰对着张大夫点头,表示答应张大夫的做法。
张大夫给其他几个人把了把脉,除了失血有些过多,面色有些苍白,身体有些无力虚弱之外,也没有什么大碍。
张大夫就给几个补血养气的方子,然后,就让林月兰跟着他去家家取一些药材,有些药材他家没有,需要到镇上的药铺去买。
当天晚上,张大夫和林亦为二人,就在林月兰院前吃的晚饭。
虽说,只有一个红烧兔肉,和一个马齿笕炒鸡蛋,但是所有人都吃的不亦乐乎。
因为,人多,林月兰虽然也准备了一大盆的马齿笕炒鸡蛋,但是,也不知道,这些人是第一次这样的菜感觉鲜呢,还是真觉得这样的野菜好吃,个个竟然连红烧兔肉都不去抢,却个个都抢着去夹那道野菜。
一开始时,也不是个个去抢那道野菜,相反,这两道菜一上来时,看到红润色味俱全的红烧兔肉时,个个都是筷子先进那盘,除了两个人,一个是蒋振南,还一个就是林月兰。
蒋振南看着大家都去抢这兔肉时,他却闻着这道野菜的味道,很是清香,很谗人,他的筷子就先选择了这道素菜,毕竟没有吃过,好奇之心谁都有之,总得先尝尝味道不是。
林月兰从有异能之后,力量变大,但嘴也变谗了。
末世前很喜欢那些肥腻的肉,但现在却是无肉不欢了,也是顿顿要大肉之人。
只是,再喜欢的东西,天天吃,也是会腻的,而且兔肉野鸡,她是吃的最多的两种肉。
所以,她的筷子当然也是朝着素菜而去。
蒋振南吃了一筷子素菜之后,嘴上虽没有说好吃,但是,这去盆里的菜是越来越快的。
姜芙临死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是一本书的女配。女主独立坚韧,她是依靠未婚夫活着的菟丝花。到最后,她死于妖魔横生的那一年。再一次睁眼,她回到了那年。姜芙觉得,人不能同时在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女主光芒万丈,她只想守护好自己的家人。女主自带锦鲤体质,那女配她拒绝娇妻文学...
现代女博士叶蓁,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正端着一碗毒药冲着丈夫笑嘻嘻大郎,把它喝了吧!等等,她是正经人,不想做潘金莲!万幸的是,她不是潘金莲不幸的是,她比潘金莲更惨,正在流放的路上!叶蓁舒了一口气,只要不是人品有问题,那就什么都不怕。粮食吃不饱?空间里的高产优质良种种起来!生产力不够?系统里各种图纸造起来!她种田养殖修路通商,不知不觉竟把蛮荒一片的岭南建设成了大夏最富裕的世外桃源。叶蓁满意的笑了,回头瞅瞅被自己养的白白胖胖的贵公子夫君看,这就是我为你打下的江山!俊美夫君微微一笑,搂住了她的腰原来夫人想要这江山,那为夫必定让你如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叶蓁整个人都要裂了等等,先别走,我就是随口一说啊喂...
简介关于霸业开局配边疆林煜穿越异世,成为大周王朝大皇子。朝内奸臣当道,朝外蛮夷祸乱。大将军陛下,蛮夷南下,形势危急,请下决断。群臣请大皇子驻守北疆,抵御强敌。准,令大皇子林煜,领征北军三万,平定北方战事,即刻出征。大周王林荒内心愤恨又无奈,冷眼看着台下处心积虑想取代大周王朝的乱臣贼子。林煜双拳紧握,面色复杂站立于金銮殿内,望着龙椅上的那个男人怔怔出神。叮!征战诸天系统加载完毕大周王朝国都城外。林煜身骑战马,回望城门,心里默念父皇,待我凯旋!!林煜不破敌军,誓不回转!梦回吹角连营纵死侠骨香,不愧知遇恩。寇敢持兵杖凌我者,必戮!百战不殆屠百万。一位位华夏传说和历史中的人物出现。至此,林煜手握系统,登顶诸天万界。...
穿越?不,是穿书。年代文?不,是年代军婚文。一个毒舌的杠精,一个冷硬的腹黑男,还有一个憨憨的吃货小女鬼混在中间。于知南穿书重生喜当妈,怀里一个肚子里俩。她身怀空间,又有一个能够穿梭时空的闺蜜,虽然这个闺蜜不是人。欺负我的,打回去,骂我的怼回去,羡慕嫉妒我的,请问你是哪根葱?一人一鬼在7o年做起了生意,一不小心,生意我和闺蜜带着空间穿书7o...
驾驭权力,是一门高深艺术。需识大局知进退善谋略,还要懂女人。前三点是为了征服世界,最后一点,则是为了不被女人征服。仕途难,难于上青天仕途香,香满青云路。本书直接从地级市开局,不会出现主角从乡镇崛起几百章的情况。...
一觉醒来便带着有些不太对劲的系统,来到情满四合院的世界。杨涛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打算融入这个火红的时代。但是…‘等等…道理我都明白,系统你告诉我为什么蛇能掉肉??什么蛇肉也是肉?那行,你给我解释解释这根小臂长的骨头是怎么回事?你可别说这蛇骨质增生!’‘柱哥,兄弟不善言辞,但是也略懂一些拳脚…’咚咚咚…‘嫂子,别回头,我是我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