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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则有两个原因:其一,王富贵这次施粥,一天比一天弄得隆重,来喝粥的人一天比一天多,他不仅把云土国的粮买光了,连同隔壁城镇的粮店也搬了个空。那粮食店掌柜的跟他说,这乱世,种地之人少,粮食是固定的,总量是不够的,大伙敞开肚皮吃,最后会导致有钱也进不到粮。施粥固然是行善,但若是因此破坏了云土国的粮食供应,长此以往,最后会有人受罪。王富贵觉得他说的有道理。
其二,王富贵估摸着,张二快回来了。
这几日客栈几人吃的那叫一个舒坦!
叶厨娘说,叶家的厨艺,自老祖叶言始,是从百姓中来,而到她叶厨娘终,则是到百姓中去。所以叶家的手艺从不囊括那富贵菜,最擅的永远是家常菜。而且她说此话之时,深色之间颇为骄傲:“那山珍海味还需要厨艺?入口就好吃的东西,你把它做好了算什么本事?”
王富贵便问她,家常菜的秘诀是什么。
叶厨娘说,下饭。
王富贵觉得对极了。
昔日大行王朝巅峰之时,也无非是老百姓都能吃饱饭而已。吃的终究是饭,而不是菜。
为什么寻常百姓家的掌厨娘子,做菜多是那炖炒,而很少蒸炸?
不是那官宦有钱人家就比寻常百姓懂得品味,实则是蒸菜多不下饭,而炸这种玩意儿,是多么地耗油?
盛世中百姓家的男子,要么种地为生,要么是那贩夫走卒之辈,皆是靠出卖体力吃饭。若是因为一道菜而让他寻常只吃一碗白饭的吃了两碗,那此菜便有一种说不清的功德。
而叶厨娘所信奉的厨艺,便是信奉这种“世间繁华”的功德。
所以王富贵几人这几天每天都是各色各样的家常菜,从白菜到番茄,从土豆到茄子,从炖鸡汤到红烧肉,一样比一样下饭,只吃得肚子浑圆,眼见着胖了许多。
第四天晚上,众人吃饱喝足,坐着把酒闲聊之际,张二终于回来了。
正值夜里,张二推门而入,眼见着憔悴了许多。一看到几人正在喝酒吃菜,一看到王富贵胖了这么多,破口骂道:
“好啊好啊,我在外面办事,你们在家享福!”
说完,还拉进来一个人。
此人是个中年男子,四十岁上下,面色黝黑,神情木讷,身体健硕,一副农户打扮。
“见过掌柜的!”那人一看就是个乡下人,弯了弯腰,也不会行礼。
“这是吴成,吴猎户。”张二介绍了一下,然后就拉着那猎户一起走到桌前坐下,“给我俩盛点饭,弄点酒!”
“快坐,快坐!”王富贵引着二人坐下,“叶师傅?”
叶厨娘点头,忙活起来,给二人炒了个蛋炒饭,又配上两碗酒。
王富贵看着张二模样,也不说话,一切等二人吃饱喝足再说。
俩人一路火急火赶地回来,此刻是真的饿了,三下五除二吃了饭喝了酒,只见那吴猎户喝得脸色黑中红。
“这饭真好吃。”吴猎户吃完咂咂嘴,“我家婆娘要是有这种手艺,我死了也值了!”
店内众人皆笑了起来,老李抬头问张二:“事儿办得怎么样了?”
“吴师傅!”张二拍了拍吴猎户的肩膀,“你把之前跟我说的那一段,再说一遍。”
吴猎户憨厚地点了点头,他虽然搞不清这帮人想干什么,但看这场景也知道是个大事,而且自己一个大男人,又没钱,没啥好图谋的,于是开口道:
“我叫吴成,是一个猎户,家就住在距离万英城木子庄六里路的鬼愁山山下。”
叶厨娘心里咯噔了一下:万英城木子庄,是自己家乡。那鬼愁山自己从小便清楚,听这名字也知道那山又高又陡,寻常人根本上不去。这王掌柜找来这么一个跟自己同乡之人,难不成此事与自己有关?
那吴成却没有停下:
“我以前也是种地的,乱世一来,土匪进了村,我和婆娘实在是没了活路,才去那鬼愁山的。那鬼愁山寻常人见着陡峭,但我小时候上去过,知道一条小道。因山上常年无人前去,所以上面有些山货,有那草药,还有猹、山鸡之类,我平常就是打些可以吃的野货,下山要么自己吃,要么到镇里摆摊去卖,以此糊口。
我的屋子,就在山脚。是乱世之后,带着婆娘孩子,自己砍木头搭的。大概七八个月前,大清早,天还没亮,突然有人敲我家的门了。我和婆娘吓了一跳,那地方平时不怎么见到人,四周方圆几里就我们一家,我们怕那土匪山贼路过。但我想了一想,人家都说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嘛,所以就去开了门。
一开门见着一个男人,书生打扮,看着也就二十多岁,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上来还跟我抱拳行礼,问我打听,怎么才能上鬼愁山。”
陈小姐突然插嘴问:“那男人可曾说他叫什么名字?”
“说了,说了!”吴成说,“一开始我也不记得他叫什么了。这位张公子今早找到我问我,我也是想了半天才想起来。那男的姓杜,叫杜珩。”
叶厨娘手里的酒杯“砰”地掉在桌上,酒水洒了一桌面。她瞪着眼睛看着吴成,颤颤巍巍地问:“你没记错?”
“没有,肯定叫这个名字。我一想起来,就不会错。”
叶厨娘心乱如麻:七八个月前!正是她与杜珩成亲的时候。难道---难道此事就是生在那天夜里?杜珩离了她上了鬼愁山?!为什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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