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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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瓜有两种,青皮的和红皮的,一般都喜欢红皮的,因为它甜,我倒是更喜欢面面的青皮的这种,就是青皮的个子实在是太大了,这一个青皮面瓜都得十多斤,开开一个,就我们爷四个的话,得吃馊了也吃不完。

王润生三人也得了一分口粮,直接交给了卫生所,这算是名正言顺的和我们插火了,只是按照规定,他们得的都是粗粮,就是些地瓜土豆,没什么正经粮食,我也不在乎,这样一来,谁也说不出什么了。

我特意让王立秋帮我种了两笼辣椒,收了有两簸箕,晚上没事儿的时候,我将它们也用线穿了起来,挂在房檐底下晾干,就在我把辣椒挂好的时候,听到后院大黄不安的叫声,赶紧赶了过去,就看到栅栏外边有两个黑影。

这么晚了,谁会来这儿,艺高人胆大,我跳上仓房的墙,就看到两只狗熊在那里,正是之前那两只,只是,公熊捧着一个大大的蜂巢,时不时的用爪子沾些蜜,然后舔一下,母熊身前一只挺肥的野猪,脑袋上塌了一块儿,明显是被狗熊给砸的。

两只狗熊看到我,眼睛就是一亮,有些兴奋,公熊将蜂巢递向我,只是眼神里带着些不舍,我有些好笑地跳了下去,问道:“这些是给我的?”公熊人性化的点点头,看我接过蜂巢,它又舔舔爪子上的蜂蜜。

看出它的不舍,我笑道:“这个给你拿回去吃吧,我这里不缺的,再说,这头野猪已经足够我吃很久了。”公熊有些心动,母熊回头冲着公熊低吼两声,公熊缩了一下脑袋,直接和母熊朝着山上跑了,下就消失了。

我听到远处有人声,赶紧将野猪和蜂巢收回空间,然后跳回院子,这时大黄早就安静下来了,我站在仓房里,听到外面几个人说:“听声音应该是这边有野牲口叫啊,这里也没啥玩应儿啊?”

可能是谁看到外面狗熊拖拽野猪时留下的痕迹了,说道:“这不知道是什么从这儿过去,你们瞅一下。”我心里一咯噔,这要是发现狗熊的脚印,会不会联想到我这儿?毕竟之前我可是给狗熊看过病,那俩狗熊挺通人气儿,这可是有不少人认识的。

接着又听一个人道:“你看,这印记虽然看不太清,但是个挺大,还是两脚行走的,早先不是听我爹他们说过,这山里有野人吗?这拖拽痕迹看,猎物也小不了了,能拖着这么大的东西,力气肯定大,估计是野人没跑了。”

这个很权威的声音,我熟,正是王胜利,接着,又听到王胜利一惊一乍地说道:“这么大的猎物,咱们快点儿看看生产队的猪有事儿没,过两天可是要杀猪分肉的。”一听跟分肉有关,这些人也顾不得别的了,赶紧往生产队跑。

我借着栅栏的缝隙看过去,正好看到王胜利回头,看没看着我,我不知道,但是,他却马上转头追着那些人走了,我回到屋里关好门进了空间。

这个蜂巢长得就像发育不良的葫芦一样,形状不太好看,我慢慢割开蜂巢,巢脾里面的蜂蜜粘稠的快成固态了,我拿过来盆子慢慢的挤压,巢脾里的蜂蜜不再往外溢的时候,我就停止碾压了,这个是蜂巢蜜,营养价值是极高的,甚至比里面的蜂王浆更养人。

我掰下来一小块放在嘴里嚼,这巢蜜的口感很好,初时清香,经过咀嚼之后,会有一点微酸,但是还算软嫩,看起来应该是不到一年的新蜂巢,这个对孩子的身体是很好的,以后可以早上起来的时候,让他们空腹嚼一点儿。可能是已经天凉了的原因吧,这里并没有多少蜂蛋,倒是蜂王浆和蜂蜜不少。

全部收拾完蜂巢已经到了半夜了,我出了空间开始打坐,那头野猪我没有动,第二天一早,让三个孩子起床洗漱之后,嚼了蜂巢,吃了小米粥、煮鸡蛋,又一人喝了一奶瓶牛奶,我就将他们送到了卫生所,然后让王胜利和王春生去我家后院帮我杀猪。

关系好的几家,一家分了一条子肉,但是不敢大张旗鼓的,王胜利二人也没问我猪肉是哪来的,只是等我给两个村里感冒发烧的孩子退了热,然后回去的时候,哥俩已经帮我把肠子什么的都清洗干净了,简直忒贴心了。

晚上我让王胜利把他家那对儿宝贝蛋抱过来,连着他们哥仨一起在我这儿吃的,本来也让村长过来的,但是村长没来。

一小盆红焖肉,烀的软烂的猪蹄子猪尾巴,配着家酿的高粱酒,我们四个喝的都是脸通红,几个小的啃猪蹄啃得满脸是油,幸亏我事先都给带上了围嘴和套袖,不然这干净地衣服都得彻底报废,王胜利媳妇儿估计会想掐死他。

作者有话要说:祝老公生日快乐,你我能健康的携手百年

(づ ̄3 ̄)づ╭?~

最近托儿所的孩子渐渐少了,因为每年的这个季节,黄豆下来后,很多人家就会带着黄豆去供销社三斤黄豆换两斤干豆腐,或者换四块豆腐,有的时候,赶上大人心情好,还会拿出一斤黄豆换根麻花让自己的几个孩子分食。

现在的麻花不像后来的那种酸软蓬松,有点儿硬撅撅的,但是比后来的香,麻花颜色稍深,有的地方火重了还会糊一点儿,就算是手艺这么稀松的,供销社也不是天天有,我原本是会做麻花的,只是,现在可没有酵母,而是用白矾穿的,表面一个个小气泡就是证明,这个我是不会兑的。

三胞胎很喜欢吃麻花,所以,我只能每次趁着有卖的时候,多买几根,可是,这麻花不能捂着,捂两天就得长毛,可是晾着一天就会登登硬,别说三胞胎的芝麻牙了,就是我,嚼一块儿就会觉得腮帮子发酸。

这年头可没有吃不了扔掉这一说,要是这么糟蹋粮食,会被人用唾沫噎死的,就在我犯愁的时候,刘三奶奶提着一篮子我托她帮我收购的鹅蛋进来了,听说我犯愁的事儿的时候,笑道:“我当是什么事儿那,这麻花汤可比疙瘩汤好吃多了。”

麻花掰成短段儿,别用刀,稍微用油扒拉一下,加上佐料然后添汤,开锅的时候撕点儿小白菜进去,没有就多点葱花,看菜叶好了就可以出锅了。这麻花汤汤汁借着麻花的香甜味儿形成很特殊的咸甜香的味道。

麻花不能煮的时间过长,不然太软了就不好吃了,最好就是稍软,又很有韧性的样子,三胞胎每人都吃掉一二大碗。东北农村的二大碗儿,绝对不是开玩笑的,那孩子的脑袋小点儿,都能直接装进去了。

看三胞胎吃的直打嗝儿,我笑着对刘三奶奶道:“看来您这是回回给你家孩子这么做啊,这都有经验了。”刘三奶奶摇头道:“我家那几个吃东西狼狂(大意是吃得多?),应该说,满村儿就你家这三个娃儿吃东西尖细(挑拣着,只吃喜欢的),你跟的那些麻花,他们一会儿就吃进去了,哪还用我发愁这个?”

现在的人,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可能是因为肚子里没有油水的原因吧,感觉总是吃不饱,所以特别能吃,拳头大的实诚诚的苞米面馒头,就是个两岁的孩子都能噎进去一个,我看一次晕一次,总是害怕孩子们的脾胃撑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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