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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时候,傅京墨果然出门了。
安氏看着凌霜身边没人,拉着她坐到了桃树下。
“妮儿,娘卖了地,手里有点儿银子,我做主分成了两份儿,一份儿给你,一份儿给满仓留着,对面那房子的租金,我跟你爹来掏,你的钱,你留着跟女婿好好过日子。
我也看出来了,这孩子就是拖累大点儿,名声不好,但是人没有问题,你跟着他,你也不会吃亏,爹娘也会盯着他的。”
安氏话一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堆碎银子,她家里的地肥力很足,就是多年前开的荒地,这几年下来也养肥了。
他们说卖地,村里人都争着要,但是白云村家家户户都穷,人也没有多少钱。
六亩地,总共才卖了三十两银子,再加上妮儿上次给他们的钱,也差不多快六十两了。
这些年,他们养大了两个孩子,手里的钱也花的差不多了。
当初为了在白云村落户,他们花了二十两银子,买地的时候又花了十几两。
再加上后面妮儿生病什么的要花钱,他们逃跑的时候带在身上的一百两银子,零零碎碎的花了个精光。
要不是她男人能干,地里出的多,她都怕自己对不起小姐,养不好她女儿。
凌霜看着眼前的三十两银子,心头触动极深。
她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情,让眼前的女人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在她的后面,但是现在,她不会辜负了他们的善良。
就当她在这里,是老天眷顾,送给她一对疼爱儿女的父母好了。
她摩挲着碎银子,看着安氏脸上的坦然,将手伸过去搭在她的手上,“娘,这些钱,你不用给我。”
看到安氏要拒绝的神色,她拍了拍她,“娘,你听我说。”
“好,妮儿,你说,娘听着呢。”
“娘,我想在街上帮你们支个摊子卖馒头,娘手艺好,做出来的馒头绝对好吃。”
凌霜说着,想起了安氏以前在白云村给他们做的粗粮馒头,虽然用的是老面酵,但是吃起来很宣软,不像别人做出来的那样硬邦邦的,还泛着一股酸味儿。
安氏听到她的话,有些意动,可是她做的馒头真的有人卖吗?
万一卖不出去,岂不是糟蹋粮食?
“妮儿,你你觉得娘真的可以吗?娘做的饭是不错,可万一卖不出去,岂不是钱白花了?”
虽然想做,可安氏自己没有信心。
镇上支个摊子肯定是要钱的,一桌一碗的收拾起来也要花钱,万一她最后干不下去了,岂不是对不起女儿这番苦心?
“娘,你别担心,我们先试试,支个摊子花不了多少钱,万一成功了,往后满仓的日子也好过,而且,万一女儿以后要逃亡了,不得需要大笔的银子啊。”
听到凌霜的话,安氏也急了,立马回抓着她的手,
“我干,妮儿,娘肯定好好干。”
“好,等你们在镇上适应几天,我们就在这里支个摊子好好做生意。”
凌霜看着安氏鬓角的白,她明白安氏能同意做买卖,并不是她的那一句满仓以后怎么样。
让她心动的想要好好赚钱的,其实还是她的最后那句逃亡的话。
当然,她目前的想法很简单,在这个邻水的小镇上简简单单的生活,跟傅京墨一起生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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